车辆招标公告
车辆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SXZC-XJ2007-008
尊敬的供应商:
1、被询价的供应商应就以下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在2007年4月19日上午10整前,向本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包括单价、总价及服务费)。该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此价格为交货地验收价格,包括货物价款、包装费、装卸费和运输费等验收前所有费用。报价用人民币报价,单位为元,不保留小数,并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报价资料均须盖章并装订成册。
2、中心货物招标文件标准文本中的“合同条款”、询价函和签约方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中标供应商应于签订合同前向本中心交纳采购服务费300元/台。
3、被询价的供应商可以拒绝对本中心的询价函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被视为认可以上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本中心在此后的三年内,将不邀请该公司参加本中心的所有采购活动。
4、本项目报价时请详细列明车辆具体配置,如因表述不详影响中标,责任自负。
5、保证提供近期出厂全新的车辆,车辆均为生产厂家原装配置。用户单位在卖方送货、调试后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有质量、技术或数量不足等问题,卖方应负责按照买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或更换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6、货物验收合格,卖方将买方出具的验收报告(原件)和销售发票复印件各两份交采购中心,经审核后在5个工作日内由付款人(濉溪县会计核算中心)付款。中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本公司销售发票。
7、本项目共一包,各供应商只能报一个价格,多报价方案不被接受,并详细列明货物具体配置,如因表述不详影响中标,责任自负。本函交货期仅供参照,各供应商可酌情填报,但交货期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之一。
8、询价小组在报价截止时间后对收到的合格报价文件组织评审,将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原则,先审核车辆型号配置,再综合考虑报价及交货日期的顺序,把合同授予报价最低,并具有较好履约能力的供应商。采购结果将会及时通知所有报价供应商。
二、货物清单
按此表格执行
序号
名称
型号配置
数量
备注
1
东风本田
CR-V2.0AT,颜色: 塔夫绸白色,标准配置。
1辆
合同签订后2日内濉溪县采购中心交车。
三、服务要求序号
车辆名称
型号
数量
配置
颜色
单价
总额(元)
1
东风本田
CR-V2.0AT
1台
标准配置
塔夫绸白色
2
合计:(大写)
合同签订后 天内交货,交付用户方验收使用。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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