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福区村庄规划编制第二批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开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福区村庄规划编制第二批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按长沙市开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求采购开福区村庄规划编制(第二批)。

二、相关标准

1. 中共中央、国务院《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2018年);

2.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订);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

9.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4年);

10.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

11. 《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湘发〔2020〕9号);

12. 《关于加强村庄规划工作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通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7)

13. 《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2019年);

14. 《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2019年);

15. 《湖南省实施办法》(2016年);

16. 《湖南省实施办法》(2016年);

17. 《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2019年);

18. 《湖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2017年);

19. 《湖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2018年);

20. 《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

21. 《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2020年);

22. 《乡村道路工程技术规范》(GBT*****-2017);

23. 《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7年修订版)

24.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审查工作的指导意见》

25. 《湖南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大纲(修订版)》(2021.7)

26. 《湖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指南(修订版)》(2021.7)

27. 现状地形图、影像图

28. 国家、省、市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

三、技术规格

类型

乡镇

村(社区)

内容

城郊融合

秀峰街道

湘荷村

合理确定村庄定位与目标,统筹安排国土空间布局,严守“三条”红线,尊重村民意愿,合理划定宅基地,梳理明确主导产业,优化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置,有序引导乡村风貌,划定生态修复和土地综合整治区域,提出特色资源保护名录和措施,拟定近期建设方案。

沙坪街道

檀木岭村、汉回村

捞刀河街道

罗汉庄村、凤羽村、白霞村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

基础

调查

完成基本调查、人文调查和问卷调查等基础调查工作

2023年7月15日前

编制单位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村庄规划编制插件”(以下简称“编制插件”)导出进度包,通过“湖南省村庄规划编制管理系统”分村上传基础调查工作照片、问卷等。

方案

编制

形成初步方案

2023年7月31日前

编制单位使用“编制插件”导出进度包,通过“湖南省村庄规划编制管理系统”分村上传初步方案成果

咨询

论证

通过初步方案征求意见、组织专家咨询和论证、开展方案公示

2023年8月31日前

编制单位使用“编制插件”导出进度包,通过“湖南省村庄规划编制管理系统”分村上传初步方案征求意见会会议纪要(村委会盖章)及照片,由中标供应商组织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方案咨询论证会会议纪要及照片,方案公示照片等。

审查

审核

完成方案表决

2023年9月31日前

编制单位使用“编制插件”导出进度包,通过“湖南省村庄规划编制管理系统”分村上传方案表决会照片及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会议纪要等。

方案审查

2023年10月31日前

编制单位使用“编制插件”导出进度包,通过“湖南省村庄规划编制管理系统”分村上传方案审查会照片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会议纪要、相关部门意见等。

数据审核比对

2023年11月30日前

编制单位使用“编制插件”导出进度包,通过“湖南省村庄规划编制管理系统”分村上传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核比对意见。

审批

公告

取得开福区人民政府批复,完成成果公告

2023年12月31日前

编制单位使用“编制插件”导出进度包,通过“湖南省村庄规划编制管理系统”分村上传开福区人民政府出具的批复文件、公告照片或截图。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服务方式:按采购人要求完成。

4、付款人:长沙市开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提交提供初步成果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提供全部成果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中标人提交正式成果并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提供经采购人签字和盖章的验收书(验收报告)及发票,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剩余金额至100%。

6、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五、服务标准

四、村庄规划内容及要求:

(一)规划内容

根据《湖南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大纲(修订版)》内容,各类村庄规划内容分为基本内容和重点内容,具体要求详见下表:

各功能村庄规划内容一览表

规划内容

城郊融合类

农业发展类

生态保护类

特色保护类

集聚提升类

发展定位与目标

国土空间布局

耕地与生态红线保护

住房布局

产业发展

公共服务设施

基础设施

乡村风貌管控与引导

生态保护修复和土地综合整治

历史文化和自然遗迹保护

防灾避险

近期建设方案

备注:● 为重点内容,为村庄规划编制的侧重考虑的内容;○为基本内容,为村庄规划基本具备的内容。

(二)内容要求

1. 基础分析

参考《湖南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修订版)》现状调查样表和问卷开展现状调查工作,总结村庄特点,对村庄资源和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对上位及相关规划进行分析,衔接落实上位规划下达村庄的各项约束性指标和相关管控要求;对已有相关规划进行评估,总结成效和不足,找准村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突出问题,明确本轮规划重点。

2. 功能定位与目标

根据上位规划的要求,基于对村庄现状发展情况的调查评估,保护自然地理格局,尊重村民意愿,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确定村庄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

3. 国土空间布局优化

在上位国土空间规划控制下,对村域内国土空间进行统筹安排,按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细化各类空间用途,明确编制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并制定管制规则。

(1)落实管控要求。落实上位国土空间规划的各项控制性指标,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历史文化保护、生态公益林等禁止或限制开发建设的区域,对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

(2)优化调整布局。统筹居民点布局、产业布局、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基础设施配置、安全和防灾避险、自然和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等内容,细化村域各类土地规划用途。重点明确新增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合理保障建房要求和土地权益。

(3)弹性管控建设用地。在不突破上位规划县域总指标的前提下,规划中可预留不超过村庄建设用地总规模5%的“留白”指标。

4. 耕地与生态红线保护

落实上位规划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及储备区划定成果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衔接相关规划和工作成果,明确保护要求和管控措施,严格保护耕地,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农田水利设施,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5. 住房布局规划

确定宅基地规模、朝向、高度、强度、风貌等管控要求,结合农村新增宅基地调查摸底成果,划定村民建房集中建设区及村民建房点。根据地形地貌特征“宜聚尽聚,聚散相宜”,引导村民适当集中建房,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及宅基地面积标准,新建住宅选址避开地质灾害隐患点和临坡、切坡避让区,其他退让距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

6. 生态保护修复与土地综合整治规划

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明确村内自然保护地、天然林、公益林、水域及岸线、湿地等各类生态空间管控边界,优化乡村水系、林网、绿道等生态空间格局,尽可能多的保留乡村原有的地貌、自然形态等,系统保护好乡村自然风光和田园景观。对接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水环境和湿地、退化污染废弃地、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的范围、建设规模、建设时序、涉及区域等内容。

落实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目标任务、整治区域、整治内容、空间布局等内容。

7. 历史文化及自然遗迹保护

乡村振兴与历史文化保护、国土空间保护相结合,在保护整体空间风貌及特色的基础上,明确区域整体保护和活化利用的空间管控要求,提出历史文化景观整体保护措施,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

对于具有特色保护资源、但未划定为特色保护类的村庄也应提出历史文化和特色资源的保护名录和措施。

8. 产业发展规划

结合村庄所在乡(镇)产业发展策略及村庄的特色资源,以宜农、生态、绿色、低碳为原则,提出村庄产业发展的思路和策略,统筹规划村域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发展和空间布局,鼓励产业空间复合高效利用。保障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严格控制农村新增工业用地,除农产品生产加工外,一般不在农村地区安排新增工业用地,统筹安排商业、工业和仓储等存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规划布局,合理确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总量。引导工业向县、镇等产业园区集聚。依据国家部委和各个部门所发布的产业发展相关政策,结合村庄实际情况,制定村庄禁止和限制发展的产业目录。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指标要求建议表

用地性质

容积率

建筑高度(m)

建筑密度

商业服务业用地

≤2.0

≤18

≤50%

工业用地

1-1.8

≤12

50%-70%

仓储用地

0.5-1.0

≤12

50%-70%

9.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各类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的空间布局,合理布局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业设施等。明确各级各类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配置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教育、医疗、公共服务、福利设施、给排水、环卫设施、防灾减灾等设施。

10.基础设施

在县域、乡镇域范围内统筹考虑基础设施用地布局。根据村庄发展实际需求,合理布局基础设施,优先解决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卫生改厕等重点问题。鼓励有条件的连线连片村庄实现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基础设施及交通设施,加强与对外交通的衔接,优化村庄内部道路系统,结合村庄实际,结合农村公共空间设置停车设施。

11.乡村风貌管控与引导

根据村庄的分类及定位,明确乡村的自然山水、建筑和公共空间风貌的管控要求和引导,对山水田园、建筑、公共空间风貌进行管控,体现湖湘地域特色,保留传统村居特征。

12.防灾避险规划

要规避灾害影响,划定村庄地质灾害易发区、重点防治区,安排必要的防灾设施用地,综合考虑各类灾害及次生灾害(洪涝、干旱、地质灾害、火灾等)的影响,落实相应的专项规划要求,提出防灾避险目标和措施。

13.近期建设方案

充分衔接发改、自然资源、生环、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林业等部门的专项规划,策划拟定近期(到2025年)需统筹推进的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历史文化保护以及增减挂钩等项目,通过村级“四议两公开”决策程序,形成统一主张和决议意见,形成近期建设项目库,明确项目建设内容、位置范围、建设时序、资金规模及筹措方式等

五、规划成果要求:

规划成果由管理版成果和公众版成果构成。管理版成果内容包括数据库、图件和附件,公众版成果即公告图。不同村庄规划编制组织方式,规划成果形式和内容组织详见下表:

村庄规划成果要求

村庄规划编制单元

规划成果组成

单独编制

① 数据库

② 图件

③ 附件

④ 公告图

合并编制

① 分村出图件+公告图,合村出附件和数据库

② 数据库(合并编制的几个行政村为单位)图件

③ 附件(合并编制的几个行政村为单位)

④ 公告图

1.规划图件:各类村庄规划成果必备图件包括现状图、规划图和集中居民点规划布局图。结合村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增加可选图纸,包括产业发展规划图、道路交通规划图、公共和基础设施规划图、生态保护修复和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图、历史文化与自然遗迹保护规划图、防灾避险规划图、近期建设项目规划图等。

2.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应包括规划说明、工作过程佐证材料、意见及回复。规划说明应对技术过程进行说明,说明书或汇报PPT均可,工作过程佐证材料是根据工作指南要求,规划过程中召开的动员会、实地调查、村民大表大会、审议会、表决会等证明材料 ;意见及回复主要是规划过程中的村民意见梳理及落实情况,各部门和专家评审意见与修改回复等内容。

将规划中的内容进行提炼,包括空间用途管制、风貌特色控制、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内容,按照当地的现有村规民约的行文风格,形成纳入村规民约的建议。

3. 数据库:规划成果数据库,为shp格式,应包括行政区、现状地类、规划地类、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具体数据定位坐标、要素属性字段参考数据入库标准。

4. 公告图:以卫星影像图为底,明确村域内变更的各类用地边界和集体经营性用地地块边界,标注新增或减少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近期建设项目。附规划说明、规划指标表、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

成果形式为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提供成套纸质文档5套,电子文档2套(光盘),电子文档文本可采用WPS、DOC格式,图纸文件应分别提供CAD、JPG、PDF、gis四种文件格式,坐标系为大地2000,成果汇报文件PPT。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

2、验收阶段分为初步方案和最终成果阶段。初步方案主要为村域范围内国土空间用地布局、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置、主导产业等村庄规划主要内容,验收标准为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取得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表或会议纪要表;最终成果内容必须达到国家、省、市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根据《湖南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大纲(试行)》,规划矢量成果需符合湖南省村庄规划“一张图”整合入库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建设指南(试行)》),通过开福区人民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的审查,并取得批复。

3、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最终成果后,采购人组织审查验收,中标人积极配合。中标人在收到反馈意见后,应根据反馈意见对成果进行必要的完善,直至最终成果报采购人验收归档。采购人在验收过程中,若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有权向中标人提出异议。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异议后,应在10天内予以纠正,并对具体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否则视为违约。

七、其他要求

7、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0名,且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能力,中标后人员原则上不允许更换。

8、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答疑,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9、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响应,作出承诺及说明(格式自拟),与正在编制的国家与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上层次规划衔接。规划成果应符合《湖南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大纲(修订版)》和《湖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指南(修订版)》的要求。

八、其他未尽事宜在签订合同另行约定。

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村庄规划 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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