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沿溪镇人民政府:沿溪镇2023年-2025年集镇保洁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浏阳市沿溪镇人民政府:沿溪镇2023年-2025年集镇保洁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详见服务标准。

二、相关标准

详见服务标准。

三、技术规格

详见服务标准。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详见服务标准。

五、服务标准

一、服务范围及内容

沿溪集镇范围内沿溪大道、东远路、花溪小区、联佳路、美联路、云帆步行街、滨河新城小区、浏东公路、东恒路、沿宝路、金玉国际、博创家具城、帝问步行街、榴花路、车站路、美食街等主次干道街道和背街小巷的路面进行全方位清扫、清洗、卫生保洁与“非法小广告”“牛皮癣”清理(垃圾倒入已设置的的垃圾桶内),路边公共花池内垃圾的清理;洒水降尘;服务范围内垃圾清运(含建筑垃圾清运)。

服务期限:贰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人员及设备配置要求

(一)人员配置

1、主要项目管理负责人1人:负责对所有人员的管理安排。

2、日常保洁人员不少于21人。

3、司机不少于2人。

4、财务1人。

(二)设备配置

序号

机械设备名称

数量

备注

1

扫地洒水车

1台

罐体容积10-16吨,性能完好,手续齐全。

2

垃圾清运车

2台

性能完好,手续齐全。(1台为垃圾清运车,1台为建筑垃圾清运车)

3

电动保洁车

不少于2台

4

劳保用品

若干

铲、扫把、雨衣、套鞋、工作服等

5

其他应急设备

若干

应急灯等

注:上表1-2项若车辆属于投标供应商自购的,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车辆所有人须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一致;若车辆属于投标供应商租赁的,提供车辆租赁合同和车辆行驶证,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三、服务要求

(一)清扫保洁服务要求:

1、服务范围内一天两次普扫,上午7:00至11:00,下午1:00至5:00。

2、做到“五无五净”。“五无”即:无堆积物、无果皮纸屑、无灰沙泥土、无污泥积水、无死动物及粪便。“五净”即:路面净、路肩净、沟渠净、边角净、绿化带(含花坛、树垱)净。

3、对垃圾桶每个星期清洗一次,保持设施干净整洁。

4、清扫保洁及收集的垃圾必须倒入指定的垃圾桶或垃圾车内,垃圾桶周边要打扫干净,做到垃圾桶日产日清,不爆棚。

5、清扫保洁时不得往道路水沟、水渠内扫,不准往绿化带、路坎下倒垃圾和余土。

6、雨天作业应带好雨具,先把雨水口污物清理,再清扫保洁,停雨后将雨水推净。

7、保洁作业时间,路肩、路坎泥沙土、垃圾随扫随清,路面污物滞留不超过60分钟。

8、严禁焚烧垃圾、枯枝树叶等。

(二)垃圾清运服务要求

1、垃圾普收每天至少二次,上午一次、下午一次,上午8:00前必须收集完毕,下午5:00前必须收集完毕,收集、运输垃圾过程中不得洒落、飞扬、滴漏现象,垃圾桶摆放整齐、无爆满溢出现场,每月至少清洗一次。

2、响应供应商须提供清运所需要机械设备,垃圾清运车至少两辆(其中1辆为垃圾清运车,1辆为建筑垃圾清运车,车况较好,如需改装自行负责)。

(三)服务范围内地面清洗(洒水)降尘要求

1、作业时间:5:30-17:00;视天气情况适当调整。

2、每日定时喷洒集镇主干道两次(雨雪天除外);主要路口要不定时冲洗(如:垃圾场入口)以及其它路口每周冲洗不少于一次,保持路面干净。

3、质量标准:洒水时开警示灯或鸣特种信号提醒行人与车辆,行车时速不超过20公里,道理清洗时行车时速不超过8公里,要求作业后行车道、人行道无泥沙、无扬尘、无油污,花坛、道路、交通标志线见本色。

(四)人员要求

1、保洁人员上岗作业时,必须着统一环卫工作服,提高安全意识,注意避让来往车辆,礼貌待人。

2、保洁人员应按规定时间上下岗,在责任路段上面对面交接班,确保作业时间内不空档。

3、清扫保洁人员上岗,电动垃圾车、铲、扫把等作业工具应配带齐全,使用完好。

4、保洁人员,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内,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内,身体无重大疾病。

5、垃圾清运车和洒水车作业人员,要求本人有有效的驾驶证,为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内,身体无重大疾病,能胜任此项工作。

六、验收标准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七、其他要求

一、其他要求

1、每月20日前组织集中对沿线路段杂物进行全面清理。

2、集镇内暴露、装修垃圾、余土等杂物二推车以下(含二推车)由路段清理,二板车以上上报有关部门,由有关部门会同路段管理人员协助解决。

3、发现垃圾坑及其暴露成堆垃圾及时清理,不在范围内的,及时上报。

4、服从各项突击性任务和指令,如遇重大活动和重要检查时,听从集镇的统一安排和调度。

5、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须对及时支付所有工作人员工资、不拖欠人员工资做出承诺,在服务期间内按承诺要求执行。

6、供应商须为所有从业人员购置意外伤害险,服务期间所有安全问题概由供应商负责。

二、考核方式及标准

考核采取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突击检查与例行检查相结合、细致检查与全范围检查相结合、随机抽查路段与热点难点督促检查等方式,以日检、周检、月检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检查考核评分,其中日检考核占40%,周检考核占30%,月检考核占30%。月底考核结果按加权平均百分制计算。(详见保洁服务考核标准附页1)

三、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按季度支付,每季度初经考核合格后支付上季度费用。支付费用时,成交供应商须开具有效凭证(票据须在采购人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并出具由采购人考核领导小组签发的作业质量考核结果,由采购人在扣减考核罚款后按实结算转账。

四、奖罚兑现

根据每月考核得分情况进行当月奖罚兑现,满分100分。考评分在80-90分不奖不罚,考评分在90分以上,每高1分作业质量奖500元,考评分低于80分的,每低1分扣作业质量奖500元;考评分低于70分为不合格,每低1分扣作业质量奖1000元。

月综合考核分连续两个月低于70分或全年累计三个月低于70分的,取消承包资格。

五、服务能力

投标供应商至少提供2个类似保洁服务项目业绩,有效业绩认定如下:

1、投标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提供合同甲方单位出具的盖有公章的相关满意度证明材料(满意度达到95%以上)和合同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附页1:

保洁质量检查考核标准

序号

工作内容

考核标准

扣分情况

1

未按要求配置作业人员

扣2分/人次

2

旷工、未按时到位或换岗

扣1分/人次

3

未按规定穿统一工作服上岗

扣0.5分/人次

4

清扫保洁时未带铲子、扫把等工具

扣0.5/人次

5

丢班次、漏岗、丢路段、漏扫的

扣0.5分/人次

6

工作时不负责任,不按规定保洁,串岗、坐岗超过10分钟

扣0.5分/人次

7

人为向绿化带、漏眼、水沟眼等处倾扫、倾倒垃圾和余土

扣0.5分/人次

8

有焚烧垃圾、枯枝树叶行为

扣2分/处

9

一天两次普扫,未按时完成普扫

扣1分/次

10

不能保证每日一次道路洒水(雨雪天除外)

扣2分/次

11

清扫保洁未达标“五无五净”,每100米长

扣0.5分/处

12

道路可视范围内有小堆垃圾

扣0.5分/处

13

暴露成堆垃圾未及时清理

扣0.5分/处

14

绿化带、花坛内有塑料袋、杂物等垃圾、小广告未及时清理

扣0.5分/处

15

道路两侧杂物每月未清理1次

扣1分/次

16

道路突发事件不能在40分钟内开始处理。(指突然发生,造成道路环境严重污染和通告严重障碍的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与事故灾害。)

扣1分/次

17

拒不执行集镇领导的管理或调度

视情节每次扣10-20分

18

因优质服务不到位,被通报批评,经核属实

扣5分/次

19

对交办的问题不能及时处理,及时反馈情况

扣1分/次

20

媒体负面曝光

扣2分/次

21

媒体表扬报道

奖1分/次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标签: 保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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