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2023-2024年考古项目用工劳务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2023-2024年考古项目用工劳务招标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沈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2023-2024年考古项目用工劳务招标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311,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
沈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负责沈阳市辖区内的考古调查、勘探及发掘工作,为补充沈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考古项目用工人员,规范用工行为,沈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面向社会招标考古项目用工劳务。
浑南区、辽中区用工服务 详见第三章 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200,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
沈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负责沈阳市辖区内的考古调查、勘探及发掘工作,为补充沈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考古项目用工人员,规范用工行为,沈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面向社会招标考古项目用工劳务。
于洪区、康平县用工服务 详见第三章 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1,200,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
沈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负责沈阳市辖区内的考古调查、勘探及发掘工作,为补充沈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考古项目用工人员,规范用工行为,沈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面向社会招标考古项目用工劳务。
皇姑区、沈北新区、法库县用工服务 详见第三章 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1,200,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
沈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负责沈阳市辖区内的考古调查、勘探及发掘工作,为补充沈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考古项目用工人员,规范用工行为,沈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面向社会招标考古项目用工劳务。
大东区、苏家屯区、新民市用工服务 详见第三章 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5
预算金额(元):1,200,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
沈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负责沈阳市辖区内的考古调查、勘探及发掘工作,为补充沈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考古项目用工人员,规范用工行为,沈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面向社会招标考古项目用工劳务。
铁西区、和平区、沈河区用工服务 详见第三章 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20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6月28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7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不派授权代表到达开评审场地现场参加开标并递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盘、移动硬盘或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的应以邮寄方式递交至以下邮寄地址: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接收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文件的起始至截止时间:2023年7月11日9:30截止,并且以邮寄送达至上述地址实际时间为准。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文件的供应商不派授权代表到达开评审场地现场参加开标的,可应邀采用在线观看相关活动的网络直播,供应商授权代表未参加现场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根据本单位(个人)实际情况,进入CA平台自主选择CA认证机构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证书”)。已经办理过省内CA证书的单位或个人,如该发证机构已接入政府采购网,可联系发证机构升级CA证书,无需重新办理。
3.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4.本项目001-005包兼投不兼中,如参加多包投标的投标人,请分包做投标文件。参与多包投标的投标人应在其投标文件中列明优先中标包号的顺序(应在“投标函”中“其他事项:”列明),若未提供的则依据其所投包组的顺序号由小到大顺序确定。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塔街27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
邮箱地址: lnmd@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沈阳奉天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