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沙镇关于推进税收共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乌沙镇关于推进税收共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乌政〔2023〕97号

关于印发《关于推进税收共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有关金融机构:

为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加强基层税收征管保障,建立健全税收社会共治格局,不断提升税收征管质量和纳税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税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现将《关于推进税收共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乌沙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3日


关于推进税收共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社会群体、公民个人参与税收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建立工作机制、形成制度保障、纳入监督考核、强化评价应用,来实现“基础信息共管、涉税数据共享、征管服务协作共治、经济税源共育、信用体系共建”五方面的税收共治内容,推动形成政府主导、税务主管、部门合作、社会协同、长效互动的现代化税收管理体系,不断增强税收在社会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

二、主要内容

(一)基础信息共管。各村(居)要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优势,依托网格员,结合基层治理平台,扩大社会化综合治税力量,协助乌沙税务分局开展基本信息采集、税源情况核查、纳税服务推行、涉税问题协调等基础信息共管工作(详见附件2)。

乌沙税务分局要建立与村(居)网格相匹配的基础税源管理网格,定期传递新办和注销税务登记、税费种申报、欠税及非正常户认定等涉税信息,提升村(居)对辖区企业纳税遵从度的了解。结合村(居)网格反馈情况,对辖区市场主体开展归集、分析,厘清家底,及时掌握经济税源变化,必要时依托“互联网+监管”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进一步摸清税源情况,规范市场秩序;要积极参与市场主体培育优化行动,利用税务大数据分析来协助村(居)明确“小升规”“下升上”等培育目标,提升工作效率,合力优化市场主体结构。

(二)涉税数据共享。各相关成员单位要从强化税收征管保障角度出发,按照《涉税数据共享平台需求清单》(详见附件3)要求,定期(清单已明确数据更新要求)将真实、准确、完整的涉税数据及时与乌沙税务分局商定交换、共享,并动态补充调整。

乌沙税务分局要加强数据分析和深度应用,根据结果进行税收风险监控、开展风险应对、强化征管举措等,及时向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提交数据分析结果,实现多部门事前、事中、事后联动监管;强化相关指标分析的精准度和及时性,建成能客观、真实反映乌沙经济发展的可视化平台。

(三)征管服务协作共治。各相关成员单位要按照《税收征管服务协作事项清单》(详见附件4)要求,在自身职责范围内协助乌沙税务分局做好税收征管工作;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带头履行依法纳税义务,积极开展协税护税和税法宣传,自觉维护税法刚性。

乌沙税务分局要根据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原则,依法征收零星分散或异地缴纳的税收,同时加强对成员单位的业务指导;强化第三方涉税服务机构监管,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在提升办税规范化水平方面的积极作用;拓宽社会化办税渠道,扩大税收志愿者队伍,提升电子税务局办税体验,推广“非接触式”办税和电子发票使用。

(四)经济税源共育。各成员单位要树立税源培育主体责任意识,着力扩总量、培存量、提质量,围绕税源抓招商引资和项目落地,强化组织力度,与乌沙税务分局共同研究实施引育策略,不断培育新的税源增长点;政府要密切关注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运用平台搭建多部门、多单位、多机构一站式快速服务通道,及时响应企业诉求,传递政策信息,助力企业发展和税源涵养。

乌沙税务分局要积极提升涉税服务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企业在新办登记、发票领购、税费申报等环节的办税流程,主动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和“绿色办税”通道;要开展税源精细化分析,及时提供行业税收贡献度分析、企业税负变动分析等,发挥“以税资政”作用,推动税源结构的优化和质量的提升。

(五)信用体系共建。乌沙税务分局根据企业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及时主动公开A级纳税人和D级纳税人名单及相关信息,按照《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4号)等规定,对纳税人依法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对于A级纳税人给予按需申领发票、办税绿色通道、税银合作等联合激励措施;同时提请相关成员单位对 D 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惩戒,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提升共治站位。基层税收共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环节多、统筹工作量大。各成员单位要提升政治站位,树立大局观念与全局意识,充分认识加强基层税收共治的必要性,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增强工作责任感,积极推进税收共治工作,为规范基层税费征管秩序、提升税费征管质量、实现税费征管堵漏增收、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强化税费执法保障。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税收共治协调机制,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税收共治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负责全镇税收共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沟通和决策,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布置不同时期的具体任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税务分局,负责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三)压实共治责任。基层税收共治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抓好基层税收共治的组织统筹、职责界定、协调推进、指导督导;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推进基层税收共治落实落地。具体推进中,要融入网格化社会综合治理,积极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合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的“村(居)+税务”网格化税收共治机制,切实做到税收共治事项进村(居)、进网格、责任到人员。

(四)营造共治氛围。各成员单位要加大基层税收共治内外宣传,组织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利用村(居)大喇叭、拉横幅、村务宣传栏等方式开展税收共治和依法诚信纳税纳费全方位、多渠道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知晓度,提升税收共治的社会影响力和认同度,在全镇范围内积极营造良好的税收共治氛围。

附件:1.税收共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涉税基础信息共管工作任务清单

3.涉税数据共享平台需求清单

4.税收征管服务协作事项清单


附件1

乌沙镇税收共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程雨晴 乌沙镇人民政府

副组长:汪令芽 乌沙镇人民政府

仇欢胜 乌沙镇派出所

纪东鹰(常务) 乌沙税务分局

许晓辉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乌沙中心所

胡忠兵 乌沙市场监督管理所

刘金霞 乌沙镇财政分局

成 员:周 涛 乌沙镇人民政府

张义本 乌沙镇人民政府

郑梦蕾 乌沙镇人民政府

胡 杨 乌沙镇人民政府

何志彬 乌沙镇人民政府

章红兵 乌沙镇人民政府

徐爱娟 乌沙镇人民政府

吴章青 乌沙镇人民政府

唐传谦 乌沙镇人民政府

郭 亮 乌沙镇人民政府

董 超 乌沙社区

吴彭武 丰庄村

纪 律 灯塔村

纪宁一 横塘村

吴小顺 红庄村

丁明胜 李阳村

周小勇 莲花村

王平贵 联村村

吴雪松 联庄村

陈五水 龙干村

纪明学 双塘村.

王永胜 新义村

程 刚 新庄村

陈 军 晏塘社区

苏静波 九华银行乌沙分行

储昭金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乌沙支行

石 乐 池州贵池民生村镇银行乌沙支行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乌沙税务分局,纪东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赛、肖翔同志任办公室成员。


附件2

涉税基础信息共管工作任务清单

一、基本信息采集

1. 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信息采集;

2. 产品或服务信息采集;

3. 用工人数、机器设备、用电量信息采集;

4. 房产、土地使用信息采集;

二、税源情况核查

5. “僵尸”企业情况核查;

6. 失联企业情况核查;

7. 漏征漏管户情况反馈;

三、纳税服务推行

8. 网上办税、实名采集、电子发票等推广;

9. 税收政策宣传;

四、涉税问题协调

10. 简单涉税问题的采集与反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推进税收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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