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区“生命健康谷”项目投资人+EPC招标公告

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区“生命健康谷”项目投资人+EPC招标公告

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区“生命健康谷”项目投资人+EPC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区“生命健康谷”项目已由宁开管〔202379批准,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青海普兰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银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投资人+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区“生命健康谷”项目投资人+EPC。

2.2项目总投资: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3.31亿元。

2.3项目建设地点:西宁市城北区生物园区迎新路西侧。

2.4项目建设内容:

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区“生命健康谷”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建议书中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5m2(约207亩),总建筑面积******m2,项目分两期进行投资。一期建筑面积*****.00m2,主要建设小型独栋生产厂房;二期地上建筑面积******.00m2,地下建筑面积*****.00m2,建设内容大中型生产厂房、生活服务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危险品库、地下车库等。(最终建设内容以批复的初步设计规模确定)

本项目总投资约13.31亿元(最终以初步设计概算批复为准),资本金约为总投资的25%,其余资金通过社会化融资解决。

2.5合作模式:本项目采用“投资人+EPC”的模式。

2.6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投资人+EPC模式实施,中标社会资本方与招标人共同成立项目公司负责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等,合作期暂定为6年,合作期满后中标社会投资人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项目公司中招标人股权比例为51%,中标社会资本方股权比例为49%。由中标人承担本项目工可报告优化、勘察设计和施工任务。

2.7项目合作期限:暂定6年,其中建设期3年。

2.8质量要求: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应满足现行国家规范、标准、规程、条例等相关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1)勘察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联合体承揽施工任务的成员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业绩要求

(1)投资业绩: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8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参与过国内一个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13亿元的投资项目。

(2)设计业绩: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设计任务成员近8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承接过一项国内工程总投资不少于5亿元或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

(3)施工业绩: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近8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额不少于5亿元或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施工任务。

3.4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注册在本单位,且均须持有建筑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且注册在本单位,且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注册在本单位,且均须持有建筑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财务要求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2020年、2021年、2022年连续3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表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2022年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值。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如为联合体投标,仅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上述要求)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2022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上述要求)。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市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及“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1)、(2)、(3)项要求。

3.7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一个联合体最多由3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组成,其中联合体牵头人需为承担投资任务一方,联合体中仅允许牵头人作为投资方与招标人共同成立项目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满足相应资质要求的,可承担勘察、设计、施工任务,联合体其他成员仅能承担勘察、设计、施工任务,不承担投资任务。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它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21日00时至2023年06月28日00时,每日上午00:00到11:3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3:30到24:00,在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五四百货十二楼1210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20日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33号西宁五四酒店(青海)7楼会议室;

5.3其他有关事项:

(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2)逾期递交或未递交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每个投标人应提交一份投标文件,提交多份投标文件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无效。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https://www.qhggzyjy.gov.cn/fwpt/、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网站:http://www.huajiezn.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普兰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北区生物园区纬二路18号

邮 编:******

联 系 人:刘旸

电 话:0971-*******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五四百货十二楼1210室

邮 编:******

联 系 人:陈钊

电 话:0971-*******

电子邮箱:*********@qq.com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6 月 20 日

,青海

标签: 生物科技 产业园区 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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