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数字化加工设备及附属配件要求 1. 拍照:数码有效像素不低于2100万像素。建议选择有效像素3300万像素以上的数码设备。 2. 扫描:扫描设备选择零边距或非接触式扫描仪。设备A3幅面的光学分辨率400dpi以上,CCD感光元件不低于5000像素点,色彩位数24bit。扫描设备使用无紫外线的同步冷光源。 备注:每日设备使用前进行色彩校正,以使文献色彩还原度高,真实。 (二) 数字化采集:数字化加工设备及附属配件要求 1. 托稿台:数码拍照的平台,平稳,固定,反光处理。 2. 扫描仪的自动评测被拍摄物重量,通过液压调节拍摄物与上下压平装置的空间和力度,控制拍摄物位置和平整度。 3. 背景布置:背景为中灰色的纸板,禁用暖色调的丝绒、毛毯。 (三) 图像采集要求 1. 古籍扫描避免透光,要求扫描图像清晰,不透字,能清楚显示文献水渍、霉斑等污迹。 2.扫描必须按文献装订的实际顺序进行,不允许重叶、缺叶,错叶、折叶等情况发生(原书缺叶、错叶除外)。补扫缺叶图像要与同册图像文件的大小一致,颜色接近。 2. 按1:1比例扫描,叶面外围要求留白,宽度不超过1-2厘米;书叶间距不超过0.1厘米。 3. 以原书的上边沿为基准,以中缝为中心线,保持原文献的天头、地脚的尺寸不变,左右两边的尺寸基本不变。 4. 原件表面有其他粘贴物件时,先将原件与粘贴物(即粘贴物覆盖于文献)一起扫描,然后将粘贴物掀开(不允许拆装),再次扫描原件。 5. 原件透背叶字迹,有虫蛀、漏洞时,需垫上古籍适用的衬纸后扫描。 6. 加工整理过程中,不得损坏原始文献;一律不得拆页扫描; 7. 分画幅扫描时,各扫描区域边缘必须有3厘米(含)以上的重复扫描区 (四)数字图像制作规格 1.古籍典藏级 位深:24位 扫描分辨率:文献小于10X12.5cm,用600DPI以上 文献大于10X12.5cm ,小于A3,用400 DPI 以上 拍照像素:2100~3300万像素 文件格式: TIFF(LZW):单页和多页的区分 RAW(sRAW)封装格式 色标卡:处理方式 首页加载 须提供“含彩页的印刷型文献,400dpi,32位以上深度、无损压缩”和“印刷型文献,灰度,400dpi,8位以上深度、无损压缩”两种TIFF格式扫描方式,由采购人确定每种文献的扫描方式; 2.发布服务级由辽宁省图书馆统一处理。 (五)数字图像文件处理 1.纠偏处理。对出现偏斜的图像进行纠偏处理,对方向不正确的图像进行旋转还原,以符合阅读习惯。 2.图像拼接。对大幅面文献进行分区扫描形成的多幅图像,服务级文件进行拼接处理,合并为一个完整的图像,以保证数字文件的整体性。 3.图像剪裁。拍摄物外边缘裁至1.0~1. 5厘米。 4.不能进行锐化或者图像增强处理,不能更改图像的颜色,尽量减少对图像文件的后期处理。 (六) 元数据要求 1.不同人员和机位录入数据后应合并为一个数据库文件。系统具有导入功能。应确认合并数据库文件字段和属性一致性。 2.表名称和字段内容逐项检查,覆盖面100% 。 3.字符编码。使用字符集为Unicode 5.0 UTF-8。 4.文字处理错误率不超过0.3‰。 5.标引信息应严格按照文献实际内容进行描述。标引词与标引对象文件应正确链接。 6.成交供应商须对加工及整理的每册(件)文献进行元数据标引,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元数据以Excel电子文档的形式存在,标引内容包括:题名卷数、著者、版本、册数、存卷。 (七)加工存储要求 1.成交供应商需为采购人配备本次项目数字资源及其备份所需要的足额存储空间,成交供应商需提供存放供所有电子数据所需的磁盘阵列。 2.成交供应商需为采购人刻录光盘备份数据。刻录DVD光盘两套,光盘由成交供应商提供。目录应与其相应的扫描数据保存在同一张或一系列的光盘上,内容完整无遗漏。光盘表面标示编号及光盘内目录索引信息。 (八)管理 1.古籍出库要办理出库手续,填写古籍出库工作单,在专门人员的监护下直接送到工作场地暂存。存放地点、温湿度等应符合古籍保护的要求。 2. 扫描数据质量应符合国家珍贵古籍数字化标准,若有质量问题,应由成交供应商重新进行数字化加工,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3. 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按照以上要求对加工整理的数字化成果进行保存。验收确认的数据,成交供应商最终提供给采购人的加工产品为两种数据(TIFF图片和PDF文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