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年6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80万只保温箱、600万只不锈钢器皿项目

平湖市独山港镇港湾路东侧、海河路北侧

浙江嘉特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拟建设*****平方生产厂房,购置拉伸机、缩口机、螺纹机、加工中心、喷漆生产线等先进国产设备,建有印刷车间、注塑车间、涂装车间(2条水性漆涂装线,1条油性漆涂装线,3条喷塑线)、电解抛光车间(4条电解抛光线)、不锈钢器皿加工生产线、保温箱生产线等,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80万只保温箱、600万只不锈钢器皿生产能力,年销售收入4.2亿元,年税收3000万元

按照要求无需公参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气:喷塑废气经二级玻璃纤维滤芯处理后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抛光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1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天然气废气经低氮燃烧处理后15m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注塑、发泡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m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喷塑固化废气与水性漆涂装废气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m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印刷废气与油性漆涂装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RCO催化燃烧系统处理后15m排气筒(DA006)高空排放;电解抛光线上的硫酸雾废气经碱喷淋处理后15m排气筒(DA007)高空排放

废水:建设1套处理规模为100m3/d的电解抛光废水处理系统;1套处理规模60m3/d其他废水处理系统;1套处理规模100m3/d过滤+超滤+反渗透膜中水回用系统。

噪声:新购置设备均采取减振、隔声降噪措施

固废:金属边角料、一般废包装物、除尘收集的其他粉尘、纯水制备废渗透膜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沾染油墨的废抹布、手套、槽渣、污泥、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物、废催化剂、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液压油、污水处理废渗透膜、废切削液、废离子交换树脂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

通讯地址:平湖市胜利路380号(政务数据办)二楼210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标签: 环评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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