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委托第三方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公告

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委托第三方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公告

  根据《安全生产法》相关要求,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进一步加强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我局拟委托第三方对劳务派遣单位和职业培训学校等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现将报名条件、资金安排、服务内容予以公告。

  一、报名条件及时间:

  (一)报名条件:需从事该行业一年(含1年)以上,在国家消防技术服务平台三星级以上,且有承办过政府部门或企业消防安全检查经验优先。

  (二)报名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成功案例及费用报价;

  4.相关人员从业资质材料。

  (三)报名时间:2023年6月19日——2023年6月26日

  请符合条件并有意愿承接服务项目的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前与我局接洽并提供相关材料。

  二、工作要求及服务内容:每年对劳动派遣单位和职业培训学校等机构开展2次消防安全检查(见附件1)。

  三、经费安排

  据实结算。

  四、结果确认:根据各机构提供的相关材料、证照,筛选符合条件者经集体研究确定,依程序在翔安区政府网公示。

  联系人:小王,联系电话:0592-*******

  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9日

  附件1:

第三方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服务内容

  序号

  检查对象

  检查服务内容

  1

  劳务派遣机构

  1.经营场所是否混住等;

  2.是否配置灭火器,并做好相关点检;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通畅;

  4.配电线路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5.场所是否存在明火煮食或在场所内电动车充电等;

  6.是否存在其他消防隐患。

  2

  职业培训学校

  1.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2. 疏散指示标识、应急照明是否配备到位;

  3. 是否按照要求配备了足够的灭火器,灭火器的选型是否符合要求;

  4. 房屋是否存在泡沫夹芯板;

  5. 超过两层的建筑是否设置两个安全出口、两部疏散楼梯;

  6. 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是否封堵、锁闭、占用;

  7. 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情况;

  8. 是否有违规使用电炉、电熨斗、电热毯等电气设备。是否违规使用蜡烛、蚊香、火炉等明火;

  9.配电箱周围是否堆放可燃物品。

  10.是否存在其他消防隐患。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第三方 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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