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职工安置住房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某部职工安置住房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某部职工安置住房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2022-JQ05-G1352)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部职工安置住房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已按军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某部队服务保障中心,经费为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2.1.2招标项目概况:用地总面积*****.049平方米(合约36.04亩),其中:建设用地*****.499平方米(合约31.01亩),代征道路3353.55平方米(合约5.03亩)。按照军队安置住房建设规定和北京市城市规划要求,新建安置住房及生活服务、物业、地下停车库等附属用房,以及相关配套设施。规划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安置住房322套,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

2.1.3项目投资估算(概算):约*****万元(其中,建安费约*****万元)。

2.1.4咨询合同估算价:1218.08万元。

2.1.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约48个月(具体服务时间为合同签订后,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移交、住房配售、项目决算完成)。

2.1.6其他:/。

2.2招标范围:

■项目管理:负责办理项目所有的建设手续(招标人协助),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用地审批及规划手续(含交评、文评、震评、水评、灾评、节能审核、施工图规划备案、施工图审查、施工道路、临水、临电、临排、市政供电、供气、供热、供水、雨污水、网络通信、有线电视等)(办理相关建设手续时须缴纳的全部费用由招标人支付,不包含在项目管理费中),协调审查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协调推进工程监理、工程设计、招标代理等工作;负责或协助开展工程项目考察调研、设计评审、工程施工管理、专项咨询等;协调对施工组织设计、主要施工方案进行评估和风险、经济分析,协调收集、整理、归档工程资料及移交,协助开展竣工验收及备案、住房配售及移交、不动产登记手续、项目后评价等工作;配合审计、纪检、巡视等监督监察;协助处理解决项目实施期间存在和突发不可预见性矛盾困难和疑难事项等。其中,建设手续办理、工程施工管理、住房配售管理需派专职人员,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管理,负责相关业务工作;

■工程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地上地下管线勘探等勘察工作;

■造价咨询:审查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审查变更签证工程量及价款、审查工程进度款、审查处理工程索赔,协助梳理核实竣工结算及竣工结算审计配合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在北京具有常驻机构(注册地址在北京市以外的独立法人((含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除满足下述条件外,应满足在北京应有分支机构或分公司,须提供房屋所有权或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揽本项目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的能力。

3.2资质要求:

■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

■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原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联合体牵头人所具备的工程监理资质或原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承揽范围中须包含“项目管理”的内容。

■联合体牵头人或其成员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资质,具体为: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岩土勘察),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非联合体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原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资质,具体为: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岩土勘察),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工程监理资质或原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承揽范围中须包含“项目管理”的内容。

3.2.1人员资质:

项目总负责人要求: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类)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过总监理工程师)或咨询工程师(投资),职称为工程类高级工程师。不得兼任本项目的其他职位。在其他项目兼职专业负责人或总负责人岗位的,不得超过2个(即包含本项目在内,以专业负责人或总负责人身份同时承担的项目不得超过3个)。每月工作日出勤率不低于60%。

项目管理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类)技术职称,一级注册建造师(土建)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土建)。在本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合同开始履约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专业负责人或总负责人岗位,专职服务于本项目,每月出勤天数不少于21天,且在本项目内不得兼任其他职位。

工程勘察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岩土工程高级技术职称、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造价咨询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技术职称(工程类或经济类)、一级注册造价师。

3.3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开始新实施的单个合同工程建设规模在7万平方米以上(含)或工程总投资在5亿元以上(含)的住宅或公共建筑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非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提供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中须包含项目管理,同时须包含工程勘察、工程造价咨询和工程监理此三项中至少一项。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中须包含项目管理,同时须包含工程造价咨询和工程监理此两项中至少一项;勘察单位作为联合体成员须提供满足自2018年1月1日开始新实施的合同工程建设规模5万平方米以上(含)或工程总投资3亿元以上(含)住宅或公共建筑项目单项工程勘察业绩。

3.3.1项目人员类似业绩要求:项目总负责人业绩要求为自2018年1月1日开始新实施的单个合同工程建设规模7万平方米以上(含)或工程总投资5亿元以上(含)住宅或公共建筑项目建设前期工作或者工程咨询服务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服务内容包含项目管理、工程设计、决策咨询、工程监理、工程勘察、造价咨询、运维咨询及其他专业咨询(含法律顾问、房地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沉降观测、房屋质量鉴定、特殊事业检测或第三方试验检测等其他专业咨询项目)中的项目管理及其他任意一项或多项;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拟派总负责人。

3.3.2各管理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为自2018年1月1日开始新实施的单个合同工程建设规模5万平方米以上(含)或工程总投资3亿元以上(含)住宅或公共建筑项目建设前期工作或者工程咨询服务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相关专业负责人,服务内容包含项目管理、工程设计、决策咨询、工程监理、工程勘察、造价咨询、运维咨询及其他专业咨询(含法律顾问、房地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沉降观测、房屋质量鉴定、特殊事业检测或第三方试验检测等其他专业咨询项目)中的项目管理及其他任意一项或多项;其中工程勘察组负责人须具备满足上述规模或金额的单项工程勘察业绩。

3.4财务要求:提供企业近3年(2019、2020、2021年度)审计报告,基本账户目前未处于冻结状态。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和项目总负责人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在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所负责咨询服务的工程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军队采购网”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工程勘察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牵头方须具备上述工程监理资质和原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且监理或造价的资质承揽范围中须包含“项目管理”的内容,牵头方不得为独立的工程勘察单位。联合体的被授权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领取

5.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13日(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号楼6层现场持以下材料获取招标文件:

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单位及成员单位均须提供);

②工程监理资质复印件、原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复印件、工程勘察资质复印件;

③无外资港澳台背景书面承诺书原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单位及成员单位均须提供);

④非注册在京企业须提供在京分支机构或在京分公司的房屋所有权(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单位及成员单位均须提供);

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单位及成员单位均须提供);

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应由牵头人单位及成员单位共同授权给牵头人单位的代理人);

⑦授权代表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即投标单位本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⑧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协议书须由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各方公章,所需签字之处不得以人名章、签字章代替);

⑨按军队相关要求:投标人需在军队采购网注册并提供截图加盖公章,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投标人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并在参加开标会时一并将加盖公章的截图交于招标代理机构(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单位及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应急采购项目除外)。

所有纸质文件均须采用A4纸张幅面打印,并全部加盖投标人公章。

(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张工,电话:138*****993)。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现金2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后以银行电汇形式返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9时30分00秒,地点为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114号采购服务大厅。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某部队服务保障中心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

联 系 人:王助理、李助理

联系电话:010-********、010-********

采购服务机构:第五采购服务站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114号

联系人:甘助理

电话:02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号楼6层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138*****993

E - mail: *********@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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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全过程工程咨 住房 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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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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