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储物柜第二次招标公告
智能储物柜第二次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项目编号:2023-JQ01-W1036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智能储物柜 | 详见公告附件或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 个 | 60 | 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江苏省徐州市(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
说明 |
4.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28万元,超过此金额的视为无效投标。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完成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提供完成注册的系统截图等证明材料。由于网页原因无法完成注册的须提供相关截图。)
(七)本项目特定资质: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二级及以上(或在证书有效期满前的三级保密资格)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时提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1.加盖单位公章的《采购文件申领表》原件(见附件2);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8.基本账户证明材料或承诺函(保证金须从基本账户转出);
9.本项目特定资质: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二级及以上(或在证书有效期满前的三级保密资格)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具备该资格条件的书面承诺,证书扫描件不可在互联网上发送。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报名无效、不具备投标资格,不具备对招标活动的质疑资格)
1.网上递交材料。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材料,邮件发送至cgwj@shcgz.cn(请勿多次重复发送):
邮件主题:2023-JQ01-W1036+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供应商名称、基本账户银行账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未按上述格式要求提供的报名材料将会被退回。
2.审核报名材料。每日17:00前提交的材料,一般在当日内审核完毕(节假日除外),并以邮件形式告知审核结果。当日17:00前提交且在次日12:00前仍未收到审核结果的,请通过短信联系发放人,请勿重复发送邮件(17:00后提交且在第三日12:00前仍未收到审核结果的,请通过短信联系发放人)。
3.发出采购文件。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将通过邮箱直接发出采购文件电子版至提交报名材料邮箱。审核未通过的,将以邮件形式通过原渠道通知审核情况,供应商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资料核对结果仅作为供应商申领采购文件的依据,不作为供应商后续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依据。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6月30日8:00(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6月30日9:00(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88号1楼开标厅。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来自疫情发生地区的供应商确因采购机构驻地疫情防控要求,无法派出本单位人员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可以授权非本单位人员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时,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和本人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严格遵守采购机构疫情防控要求。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应当注明相关原因,并提供供应商所在地政府疫情管控证明材料。同一人代理不同供应商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时间间隔,应当在180天以上。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6月30日9:00(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88号1楼开标厅。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助理、王助理
移动电话:199*****005、187*****521
采购文件发放人:刘助理
办公电话:021-********
移动电话:172*****269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马助理
办公电话:021-********
移动电话:131*****237
标签: 智能储物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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