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碣石海工基地二期二标段场平工程招标公告
陆丰市碣石海工基地二期二标段场平工程招标公告
陆丰市碣石海工基地(二期)二标段场平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陆丰市碣石海工基地(二期)二标段场平工程已由陆丰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陆发改〔2021〕17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陆丰市碣石临港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申请上级补助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不足部分由市财政配套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陆丰市碣石海工基地(二期)二标段场平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建设地点:汕尾市陆丰市碣石镇。 2.2 工程规模内容:地基处理工程,对规划用地场地清表及平整工程(具体内容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招标范围: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以及该项目施工到竣工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质量保修,保修期限执行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 2.4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 2.5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48元。 2.6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备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证书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2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提供相关查询结果截图) 3.5 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 (2)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人员处于锁定状态项目的建造师作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投标人如存在以上情形,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该投标人承担。(提供声明函) 3.6 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提供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 3.7 造价负责人要求:须具备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 3.8 专职安全员要求:拟任本项目专职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复印件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 3.9 本项目拟派其他施工人员要求: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各不少于1人(提供人员岗位证书)。 注:拟派驻本项目机构人员须一人一岗,不得兼任,以上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在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开始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shanwei.gov.cn/sw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或通过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6、答疑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 2023 年 7 月 1 日 10 时 00 分前,通过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向招标人一次性进行网上提问,逾期不再受理,按收到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门户网站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门户网站发布为准。 6.2 网上投标递交:投标人应在网上投标截止时间( 2023 年 7 月 11 日 10时 00 分)前,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标。 注: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先办理GDCA数字证书及企业入库(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相关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详见中心门户的“通知公告”>GD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申请指南,咨询及联系电话:0660-*******。 6.3 电子文件U盘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2023 年 7 月 11 日 9 时 00 分至 10 时 00 分)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将电子文件U盘(非加密电子文件)密封递交至指定的开标地点,逾期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电子文件U盘(非加密电子文件),招标人将不受理其投标。 6.4 开标时间: 2023 年 7 月 11 日 10 时 00 分;开标地点: 陆丰分中心(陆丰市东海经济开发区龙湖路邻里中心三楼)。 6.5 各投标单位开标前请密切关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本项目招标澄清公告,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地址如有变更,各投标人须按网上更新的场地地址递交投电子文件U盘,如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网上公告而导致的电子文件U盘递交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日期: 2023 年 6 月 20 日 附件: 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项目投标人登记表
注:1.填写说明:如项目负责人要求注册资格的应填写注册证号,没有要求注册资格的可填写资格证书编号(公告无要求项可不填写)。 2.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本登记表(一式两份) 附件: 备查原件清单 项目名称: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签名: 注:1、本表一式二份由投标人同原件一并提交,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各持一份。 日 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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