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原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县内主要交通路口电子交通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阳原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县内主要交通路口电子交通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0 14:5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阳原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县内主要交通路口电子交通设备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等资料。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3-07-12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2*****200*****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06-21至2023-06-28, 9:00-12:00-12: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07-12 09:00(北京时间)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3、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不应少于40%,其中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不应少于20%。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本项目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生产的,对于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非专门预留给中小企业部分)的小微企业货物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执行。 5、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 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3-*******。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注册登记的供应商不需要再次办理相关手续,未及时注册导致影响投标的,其后果自负。潜在供应商如未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自行承担责任。若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313-*******。 6、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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