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师范大交叉科学与智慧教育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监理

哈尔滨师范大交叉科学与智慧教育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监理

哈尔滨师范大学交叉科学与智慧教育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FJ0101G23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师范大学交叉科学与智慧教育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哈尔滨师范大学,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师范大学交叉科学与智慧教育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北校区院内

2.3建设规模及内容:哈尔滨师范大学交叉科学与智慧教育研究中心,选址为:哈尔滨市利民经济开发区师大路1号哈尔滨师范大学校区内。该项目总用地面积*****.9平方米,建筑面积*****.63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万元,地上建筑面积*****.63㎡,建筑层数5层,建筑高度 23.60 m,基底面积 6238.98㎡,场区道路硬化。构筑物的有关土建、给水排水、暖通空调、通风及排烟工程、建筑电气、新建用地范围内道路硬化、绿化、室外外网管线、场区照明、人防工程、高级装饰工程、消防工程、监控系统、智能能化、会议系统、洁净实验室、楼体亮化、楼体内、外的装修等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的工程监理。

2.4招标范围:完成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的监理。具体包括:土建(地上、室内装饰、幕墙、石材)、安装(含给排水、电气、消防(包含标识标牌)、暖通、空调设备(含冷媒管、安装)、智能化、气体灭火系统、抗震支架、泛光照明、太阳能系统、通风橱等、室外【指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室外景观、绿化、室外道路、围墙、给排雨水、消防、电气、智能化等】等工程、场地平整及原场地内的建筑物、围墙、垃圾等拆除并清理外运,除总包外还包括电梯及五方对讲设备(含系统线路)、仪器设备等甲方招标内容的监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及场内投资的全部工程。

2.5计划工期: 2023年8月1日- 2024年12月31日,总工期519日历天(具体工作时限以及工程开竣工时间由建设单位按照项目实际情况安排,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并随时做好准备)

2.6质量要求:合格

2.7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详见招标文件)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招标控制价:121.61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按《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号)有关规定执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或其他监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近三个月(2023年2月-2023年4月)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应按《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号)有关规定进行配备,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施工期间应根据工程监理的任务范围、内容、工作期限以及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添加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活动的,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代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所需招标投标活动(包含但不限于网上开标、澄清、答疑等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名义代替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17时00分至2023年6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注意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3日9时3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3年7月13日9时30分。

7.3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投标人无需到场)

8. 评标、定标方式

8.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www.hrbggzy.org.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10.其他

1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2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10.3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10.4在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查询结果为准)。

10.5投标人不得存在被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禁止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参与投标或承揽新的建设项目且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以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网站http://zfcxjst.hlj.gov.cn查询结果为准)。

10.6本项目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度工程监理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通报》(哈住建发〔2022〕14号)文件执行,名录内被限制投标的企业如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7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

10.8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哈尔滨市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贸西大道2829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451-********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师范大学

地址:哈尔滨市利民经济开发区师大路1号

联系人:丁老师

电话:0451-********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邮编:******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451-******** 177*****000

电子邮箱:*********@qq.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标签: 建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