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管理服务(芦荡湖公园)招标公告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芦荡湖公园)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面积(M2) | 期限 | 备注 |
吴江区芦荡湖湿地公园绿化养护管理 | 176000 | 2年 | 养护人数: 不低于1人/10000M2 |
采购预算 | 壹佰柒拾陆万元整(¥*******.00元) |
注:1、本项目养护人数不得低于18人,不满足此条件视为非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其投标响应文件为无效投标。
2、标段中标后均按实际接收时间来计,养护面积按现场实际测量的量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三、关于本次招标的说明:
(一)现场条件:养护施工用水、电及管理用房皆由各投标单位自行解决,不可使用消防栓取水。
(二)养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录
(三)绿化养护合同期限:绿化养护二年(2015年11月25日至2017年11月24日,具体服务起始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四)投标时间: 2015年11月6 日9:00-9:30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6日9:30
(五)投标开标地点: 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吴江大厦东侧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四、发售标书:自上网之日起至2015年10月25 日每天上午9:00-11:20,下午1:00-4:30(节假日除外)。
五、答疑截止时间:
(一)勘察现场:各投标单位自行前往勘察现场和周围环境,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理。
(二)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于2015年10月26 日16 :00前按《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规定,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本公司。
六、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一)合格投标单位的一般条件: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购买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7、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二)合格投标单位的特殊条件:(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单位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含试行)及以上资质;
3、投标单位须提供与企业资质等级相对应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报名者认为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投标。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提供以上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原件备查后退还,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七、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FAX:****-********
联系人:费振芳
八、采购单位:
名称:吴江公园管理所
电话及联系人:****-******** 谭融
九、本公告同时在《苏州城市商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江苏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pub/jszfcg、苏州市政府采购信息网Http://www.zfcg.suzhou.gov.cn发布 。
十、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联系电话:0512- ********
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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