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经济适用住房弱电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某部经济适用住房弱电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某部经济适用住房弱电智能化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工程 某部经济适用住房弱电智能化工程 已按有关规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某部,建设资金来自 参建住户集资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天津市河东区
2.2本工程最高限价 218.916 (万元)
2.3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45 日历天 (完成图纸范围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弱电智能化工程。)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所示,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建设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52㎡,地上建筑面积*****.52㎡,地下建筑面积*****㎡,其中包含住宅5栋,配套公建1栋,共266户,地上最高28层,地下1层。包括但不限于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电梯五方对讲系统、红外幕帘监测系统、手报系统、地库出入口道闸系统、监控安防系统(视频保存时长不少于30天)、综合布线系统、(地上/地下)车位划线编号、交通导行标识、减速带、防撞条、反光镜等。
2.5其他:本项目土建工程、景观工程、水电气暖配套工程等已完工,弱电智能化施工过程中所需成品保护费、破损维修费、措施费、管理费、水电费等全部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招标人不再承担。投标人除按要求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内容外,施工过程中要配合业主完成室内可视对讲、手报系统、网络系统等的安装调试工作;配合物业公司完成梯控系统、机房监控系统、地库出入口道闸系统、交通导行标识等的安装调试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成立时间截止受理时不少于3周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业。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一经核实,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5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款规定的,方可于 2023 年 6月 9 日至2023 年 6月 15 日,每日上午8:00至11:50,下午15:00至18:00,在 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114号采购服务大厅持以下文件获取招标文件:1、企业营业执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2、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不接受人名章和签名章);3、授权委托人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授权委托人在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以上材料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5.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凡购买招标文件者,方可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 6 月20日 9 时 00 分 00 秒,地点为 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114号采购服务大厅 。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 军队采购网(www.plap.cn) 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标人:某部 |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 |
联系人:张助理 杨助理 |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 |
联系人:马助理 |
电 话:022-******** |
2023年 6 月 9 日
标签: 弱电智能化工 住房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