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电影院维修改造工程—消防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人民电影院维修改造工程—消防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 wj********007(资格后审) |
发布日期: | 2015-10-16 星期五 |
招标方式: | 公开 |
招标类型: | 施工 |
建设单位: | 乌鲁木齐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人民电影院 |
项目名称: | 乌鲁木齐市人民电影院维修改造工程—消防系统工程 |
项目地点: |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 |
项目规模: | 4581.0平方米 |
投资总额(万元): | 190.0 |
招标范围: | 本工程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 |
工程其他信息: | 乌鲁木齐市人民电影院维修改造工程—消防系统工程,主要包含: 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火灾报警报系统;通风、防排烟系统。 |
对投标企业资质最低要求(满足所列要求之一即可): | 要求1:[施工]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二级 要求2:[施工]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二级 |
对专业人员资质最低要求: |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 或 [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15-10-26 10:30 |
公告说明: |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二级及以上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二级及以上; 3、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自治区区外投标企业应当具备: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登记册并在有效期内,进疆备案册中备案资质须能满足投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同时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疆备案册中备案; 5、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要求:[房屋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本单位注册(使用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已办完延续注册的除外); 6、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01月0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二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消防审核意见书,且中标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7、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2年01月0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至少有一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消防审核意见书,且中标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8、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在乌鲁木齐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wsgcjy.com/)登记的人员,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且无资格预审报名情况。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招标联系人: | 江涛 |
招标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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