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大道新海棚户区改造回迁商品房1#楼1层101-1、2#楼1层102-1、3#楼1层1号商铺分别招租招标公告
滨海大道新海棚户区改造回迁商品房1#楼1层101-1、2#楼1层102-1、3#楼1层1号商铺分别招租招标公告
项目 名称 | 海口市滨海大道新海棚户区改造回迁商品房1#楼1层101-1、2#楼1层102-1、3#楼1层1号商铺分别招租 | ||
项目 编号 | QY******HN2099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3年6月21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7月4日 |
标的简况 | ||||||
标的 坐落 | 海口市秀英区滨海大道172号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招租面积 (㎡) | 竞租保证金 (元) | 挂牌底价/月租金(元) | ||
1 | 新海棚户区改造回迁商品房1#楼1层101-1号商铺招租 | 461 | 250,000 | 55,320.00 | ||
2 | 新海棚户区改造回迁商品房2#楼1层102-1号商铺招租 | 857 | 390,000 | 85,700.00 | ||
3 | 新海棚户区改造回迁商品房3#楼1层1号商铺招租 | 472 | 200,000 | 44,840.00 | ||
租赁期限租金支付 | 1、租赁期限:5年 2、租金每季度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 租金递增方式 | 最高报价作为第一年租金标准价格,以后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 | |||
装修 期限 | ①1#楼、3#楼:2个月 ②2#楼:3个月 (均含在合同期内) | 租赁保证金(元) | 合同期限最后一年租金标准的三个月租金 | |||
标的 状态 | 空置状态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无 | |||
房屋现状 | 本次招租的商铺于2020年建成,商铺为毛坯状态,目前处于空置状态。商铺所在区域基础配套设施完善,公共配套设施齐全,附近有海口国际免税城、新海港客运站、东汇西海岸、大华锦绣海岸、动车站海口站、海口雅居乐金沙湾等住宅区及场所。区域内有滨海大道主干道通过,且区域内有多条公交线路,交通便捷度高。 | |||||
租赁 用途 | 1、3#楼1层1号商铺经营范围:仅限超市; 2、其他商铺经营范围:餐饮、商业、行政办公等 | |||||
重大事 项说明 | 1、商铺现状为大开间,未建隔墙,成交后由承租方自行修建并承担修建费用。 2、确认承租方后,招租方需对商铺进行全面排查和清理,确保商铺达到通水、通电功能,具备入驻条件后,方与承租方移交商铺,租赁起始时间及租金起付时间以商铺移交确认书时间为准。 | |||||
评估 情况 | 评估价 | 详见评估报告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9月15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中联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出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海口市未来城市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MA5TJLXE84 注册地:海南海口秀英区秀英街秀英大道29号海秀商城五楼 法定代表人:王丽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商铺权属关系清晰,对该商铺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出租方 决策文件 |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八届第17次〔2022〕16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承租方报名应缴纳相应的竞租保证金(具体数额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承租方后 10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商铺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同时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租赁保证金和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若在招租方确认的具体时间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如未竞得,保证金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商铺现状为大开间,未建隔墙,成交后由承租方自行修建商铺隔墙并承担修建费用。 4、确认承租方后,招租方需对商铺进行全面排查和清理,确保商铺达到通水、通电功能,具备入驻条件后,方与承租方移交商铺,租赁起始时间及租金起付时间以商铺移交确认书时间为准。 5、新承租方不得将该商铺用于扰民、污染环境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经营项目。如有发现,招租方将终止租赁合同。 6、新承租方若对商铺进行改造,不得破坏原有的建筑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通过招租方书面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新承租方入场装修时,须向招租方交付装修保证金2万元,施工完成后,需经新承租方、招租方和施工方验收后方可经营开业,招租方于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装修保证金。 7、招租方负责商铺的清场工作。自合同履行之日起,凡涉及用水、用电相关问题均由新承租方负责办理,费用由新承租方承担。 8、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承租的商铺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 9、租金确定:最高报价作为第一年租金标准价格,以后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 10、押金及租金支付:租赁押金按三个月的租金总额计算,即合同期限最后一年租金标准的3个月租金总额。租金每季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具体支付时间以公告期招租方提供的合同文本的有关要求为准。 11、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 |||||
标的 交割 | 按《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 |||||
特别 告知 |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2、租赁期内若因政府征收、收购、拆除租赁物及自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招租方不予以补偿,其全部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招租方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 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3、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4、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租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 展示 | 海口市秀英区 | |||||
报名 时间 | 2023年6月20日至 2023年7月4日 | |||||
报名 手续 | 竞租人须在2023年 7月4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意向承租方主体资格材料证明材料: (1)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2)个体工商户需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3)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若授权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3.其它相关材料。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租赁保证金和交易服务费结 算,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及委托协议相关约定执行。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 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1 | 新海棚户区改造回迁商品房1#楼1层101-1号商铺招租 | 6月20日9:00 | 7月5日 9:00 | 200元 | 120秒 |
2 | 新海棚户区改造回迁商品房2#楼1层102-1号商铺招租 | 6月20日9:00 | 7月5日 9:15 | 500元 | 120秒 |
3 | 新海棚户区改造回迁商品房3#楼1层1号商铺招租 | 6月20日9:00 | 7月5日 9:30 | 200元 | 120秒 |
咨询 电话 | 项目咨询及报名咨询:李女士 ******** 卢女士 ******** 技术支持:刘先生 ******** | ||||
单位 地址 | 1、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2、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3、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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