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城十杨路东阳光低碳高端电池铝箔项目段路面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陆城十杨路东阳光低碳高端电池铝箔项目段路面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宜昌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宜都市陆城街道宝塔湾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拟就“十杨路(东阳光低碳高端电池铝箔项目段)路面修复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十杨路(东阳光低碳高端电池铝箔项目段)路面修复工程

  2、采购预算:人民币*******.27元

  3、采购内容:该项目全长0.538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挖除原有路面、新建路面、混凝土边沟及路面标线。(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资金来源: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和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5、工期:120日历天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标准)合格标准。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二、供应商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磋商;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磋商小组不予采信;

  (3)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其注册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供应商,同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4)供应商拟承担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5)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最低数量要求如下;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质量员)、施工员和现场专职安全员各 1 人;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提供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应上述考核内容;

  (6)拟派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质检员(质量员)、施工员及现场专职安全员均需提供 2023 年任意连续三个月供应商(含分公司)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参保信息截图,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

  供应商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重要提示:各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正本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副本提供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磋商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28日17时30分(工作日)。

  2、获取地址:到宜昌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都市杨守敬大道清江商城B8号楼123号)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报名时须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或不满足资格条件的不予受理报名。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3日15时00分;

  2、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供应商在磋商时间前,将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的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现场递交至陆城街道党群服务中心110室(宜都市园林大道21号);

  逾期或未按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磋商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3年7月3日15时00分

  2、磋商地点:陆城街道党群服务中心110室(宜都市园林大道21号)

  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时签到并参加磋商。

  六、公告发布的期限与媒介: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媒体:宜都市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xxgk.yidu.gov.cn/)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都市陆城街道宝塔湾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赵大军

  联系电话:158*****430

  地址:宜都市陆城街道宝塔湾村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宜昌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超

  联系电话:0717-*******

  地址:宜都市杨守敬大道清江商城B8号楼123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修复工程 电池 低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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