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流域共和县恰卜恰河水环境治理与水生态修复项目监理标段一

黄河流域共和县恰卜恰河水环境治理与水生态修复项目监理标段一

黄河流域共和县恰卜恰河水环境治理与水生态修复项目监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河流域共和县恰卜恰河水环境治理与水生态修复项目监理已由海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发改投资《2022》27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共和县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其他,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共和县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共和县恰卜恰镇、龙羊峡镇

(2)规模:上游段建设水源涵养林草植被带与面源污染生物阻隔带共约42 公顷、修复治理受损岸线岸坡约3.7千米:中游段建设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净化强化人工湿地约9公顷、扩建升级尾水提升泵站2 座、建设提升引水与湿地输水管线9.2 千米、河床区溪流式表流生态湿地约8 公里、建设面约 12.3公顷;下游段建设生态缓冲带与农业面源污染阻隔带约30.7 公顷、修复河滨生态湿地 25.8公顷,修复重构受损岸线岸坡 3.8公里;中下游主要汇水支沟修复重构岸线生态岸坡共41千米、建植构建生态缓冲带共29.7公顷。以上建设内容的监理服务。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760443*****001
标段名称:黄河流域共和县恰卜恰河水环境治理与水生态修复项目监理标段一
合同估算价:151.82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监理单位;
监理服务期:450.0天
招标范围:上游段建设水源涵养林草植被带与面源污染生物阻隔带共约42 公顷、修复治理受损岸线岸坡约3.7千米:中游段建设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净化强化人工湿地约9公顷、扩建升级尾水提升泵站2 座、建设提升引水与湿地输水管线9.2 千米、河床区溪流式表流生态湿地约8 公里、建设面约 12.3公顷;下游段建设生态缓冲带与农业面源污染阻隔带约30.7 公顷、修复河滨生态湿地 25.8公顷,修复重构受损岸线岸坡 3.8公里;中下游主要汇水支沟修复重构岸线生态岸坡共41千米、建植构建生态缓冲带共29.7公顷。以上建设内容的上游及中游西岸提供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格、业绩、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该项目共3(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760443*****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3年06月21日0:00时至2023年06月25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7月11日 10时00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海南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州开标室一(地址: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城北新区青海银行东侧)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共和县生态环境局

接收异议联系人:彭措先生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4-*******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共和县生态环境局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正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海南州藏族自治州共和县恰卜恰镇南九路10号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海湖大道11-1号2号楼1单元6层1065室

联系人:彭措先生

联系人:惠先生

电 话:0974-*******

电 话:0971-*******

传 真:

传 真:0971-*******

2023年06月20日

刘海华 签于 2023/06/20 11:53:25
刘海华 签于 2023/06/20 11:53:06
我要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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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水环境治理 水生态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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