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租用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停车场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固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租用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停车场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固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租用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停车场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固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租用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停车场,详见采购内容。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依据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严格规范涉案车辆拖车、停车及保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公交办【2014】263号文件精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行设置停车场,用于保管停放违法车辆及事故车辆,条件不具备的,也可委托社会经营性停车场停放涉案车辆,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河南省公安厅豫公通【2016】64号文《河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固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目前须租用固始县秀水街道办事处藕塘社区东九组312国道南的*****平方米的场地(租期两年),该停车场符合以上建设要求及规定,经多方考察、评估,综合各类因素,为公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拟成交供应商:固始县安顺急救转运站有限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固始县安顺急救转运站有限公司
2.地址:河南省固始县王审知大道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论证意见
杨萍 郑州大学 教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王文兰 河南轻工职业学院 副教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李文莉 河南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高级工程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2023年06月21日09时00分 至 2023年06月2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3年06月21日09时00分 至 2023年06月28日18时00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潜在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单位需要加盖公章)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固始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固始县中山大街南50米
联系人:祁海燕
联系方式:136*****189
2.财政部门信息
名称:固始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科
地址:固始县成功大道与蓼城大道交叉口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6-*******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宏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大学南路绿地滨湖国际城三区1号楼14层1418号
联系人:谢江涛
联系方式:191*****66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停车场 交通 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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