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县文化和旅游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元谋县大墩子遗址抢险加固工程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元谋县文化和旅游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元谋县大墩子遗址抢险加固工程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元谋县大墩子遗址)抢险加固工程(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 http://ggzy.yn.gov.cn/#/homePage)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等相关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7-14 08: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YNKY-ZB-*****
项目名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元谋县大墩子遗址)抢险加固工程(二次)
预算金额(万元):557.87
最高限价(万元):465.******
采购需求:本次抢险加固范围为大敦子遗址重点保护区,2006年5月国务院将大敦子遗址,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属于一级文物保护遗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规范执行。整个遗址被东西流向的张二村河及其支流所包围,处于高于河床约14 米的 河旁台地。大墩子遗址重点保护区高出南北两侧河沟的台地及台地南面自东向西流 经遗址的季节性河沟,勘察范围东西长170米,南北宽15~67米,勘察面积约6000 平方米。本次修缮范围为大墩子遗址重点保护区。内容主要包括遗址文物本体文化层剖面抢险工程,遗址文化层绿化护坡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特别说明:《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由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文物保护法》第六十六条 施工单位未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文物修缮、迁移、重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资质证书。《文物保护法》文化和旅游部2003年发布的《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八条“承担文物保护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具有国家文物局认定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
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看附件招标公告
时间:2023-06-20 20:00至2023-06-28 20:00,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 http://ggzy.yn.gov.cn/#/homePage)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等相关网站。
方式:网络获取
售价(元):0
2023-07-14 08:30(北京时间)
地点:元谋县1号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ZC532*****230**********)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元谋县大墩子遗址)抢险加固工程(二次): 保证金金额:*****(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07-14 08:30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元谋县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元谋县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方式:08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凯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铂金大道城市公园广场1栋2501室
联系方式:08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开相
电 话:159*****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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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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