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区周边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招标公告
吕梁市区周边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招标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因工作需要,拟对吕梁市区周边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项目进行采购,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应发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单位受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委托于2023年6月20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了相关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吕梁市生态环境局
二、项目名称:吕梁市区周边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项目
三、预算金额:********元
四、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定;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五、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将不受理。
六、项目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
采购人:吕梁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吕梁市离石区龙山路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358-*******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海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吕梁市离石区滨河北西路泰和商场写字楼27层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88*****417
附件:采购需求论证意见表
采购需求性论证意见 | ||||
项目名称 | 吕梁市区周边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项目 | |||
采购人 |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 | |||
采购项目内容 | 吕梁市区周边的31个乡(镇)各配套1套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采用国家标准固定站,监测项目包括《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要求的基本项目即SO2、NO2、O3、CO、PM10、 PM2.5六项监测指标及气象五参数(温度、湿度、风向、风速、气压),项目包括污染物分析仪、浓度监测仪、动态校准仪、气象五参数仪、配套采样系统、数据传输系统、机柜等辅助设施,监测小屋等。 | |||
预算金额 | ||||
论证依据 | 为保证采购科学合理、符合实际,杜绝重复、无用采购发生,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相关要求,吕梁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相关专家对本次采购项目需求进行论证。 | |||
论证事项 |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 |||
论证专家基本情况 | 姓名 | 职称 | 工作单位 | 联系方式 |
韩明炎 | 工程师 | 吕梁市财政局 | ||
刘建平 | 高工 | 吕梁市众义青净环保咨询服务公司 | ||
陈琛 | 高工 | 山西碧霄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 ||
高跃跃 | 高工 | 吕梁市城市管理局 | ||
张凤琴 | 高工 | 吕梁市离石区发展和改革局 | ||
专家论证意见 | 经论证,形成如下意见: 1、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条款。 2、该项目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响应国家节能环保相关政策,优先采用节能环保产品,鼓励中小企业参与。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明确,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明确; 5、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明确,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明确; |
附件信息:
2.6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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