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际肉类产业博览会银川市特装展展位特装搭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年国际肉类产业博览会银川市特装展展位特装搭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3年国际肉类产业博览会银川市特装展展位特装搭建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和展览服务/展览服务/其他会展服务

采购单位 银川市商务局
行政区域 宁夏回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3年06月20日 19:2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6月20日至2023年06月28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06号宁夏新材房地产新材·富汇大厦12楼1205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07月03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06号宁夏新材房地产新材·富汇大厦12楼1205室)
预算金额 ¥2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丁莎莎
项目联系电话 0951-*******
采购单位 银川市商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江洋 0951-*******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万达中心B座172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丁莎莎 155*****666

项目概况

2023年国际肉类产业博览会银川市特装展展位特装搭建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电子邮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S23ZCF034

项目名称:2023年国际肉类产业博览会银川市特装展展位特装搭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3年国际肉类产业博览会银川市特装展展位特装搭建90平方米最高限价为******.00元;本项目预算含展位费*****.00元由中标单位按商务局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支付给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服务质量:达到采购人要求标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如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如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2.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8)本项目为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若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号)文件,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视、残疾人企业视同为中小企业)。 注:(3)、(4)、(5)、(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20日 至 2023年06月2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邮件

方式: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领取时间截止前提交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资料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qq.com(邮件请注明公告所示招标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号),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登记备案后、将磋商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报名单位邮箱。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06号宁夏新材房地产新材·富汇大厦12楼12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06号宁夏新材房地产新材·富汇大厦12楼12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此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变更(澄清、补充等),将在此媒介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银川市商务局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        

联系方式:江洋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万达中心B座1720室            

联系方式:丁莎莎 155*****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莎莎

电 话:  0951-*******

 

标签: 特装展展位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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