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水运船舶清洁能源加注作业安全监管研究服务采办计划公示

广东水运船舶清洁能源加注作业安全监管研究服务采办计划公示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中海油广东水运清洁能源有限公司6月第二批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1

船舶清洁能源加注作业安全监管研究服务

采办内容:船舶清洁能源加注作业安全监管研究服务,包括编制《船舶清洁燃料加注作业安全管理研究报告》、研究制订《船舶燃料加注作业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及《船舶清洁燃料加注作业安全安全监管指南》、编制并组织申请发布《车对船LNG加注站选址、配置和验收标准》。(详见技术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期限1年。

2023年6月

1、营业执照:报价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

1)应答人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督平台(http://new.tzxm.gov.cn/)备案专业包含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

2)具备安全评价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业绩:报价人自201811日至报价截止日前至少具有1项已完工的沿海水上交通研究业绩和1LNG等清洁能源水上安全与防污染监管研究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合同和完工证明文件,合同文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署页及项目信息页,完工证明文件需提供验收单或结算发票或业主证明文件。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4、须提供2020-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5、须成立时间最少满1年(含1年)(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市场无类似可替代产品的企业、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除外)。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批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为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在此期间,有意参与该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投标,守法经营,进一步净化采办投标环境,对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按照中国海油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在全海油范围内进行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的,视造成损失程度给予至少“禁用一年”处理;

2)在招投标环节围标、串标的,给予“禁用两年”至“长期禁用”处理;

3)开标后在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中途撤销投标的,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签订合同的,给予“禁用一年”至“禁用两年”处理;

4)无事实依据对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进行乱投诉、举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长期禁用”处理。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6月19日

,广东

标签: 清洁能源 安全监管 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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