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移动年实体渠道运营监测项目_比选公告
河南移动年实体渠道运营监测项目_比选公告
本项目为河南移动2023-2024年实体渠道运营监测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参加。 | |||||||||||||||||||||||||||||||||||||||||||||||||||||||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HAYD202*****386 1.2项目名称:河南移动2023-2024年实体渠道运营监测项目。 1.3采购内容:2023-2024年社会渠道和营业厅运营监测服务采购。 选包1、社会渠道: 通过开展社会渠道实地调研,收集整理关于渠道竞争力、产品承载、专项渠道运营、渠道规范管理、友商营销策略等资料,为渠道管理和运营工作提供依据,预估监测渠道数量3.57万个。渠道监测内容详见下表:
选包2、营业厅: 厅店监测:对全省2300家自控渠道,每月进行暗访监测;对友商、行业新零售厅店等进行调研;其他专项调研等,预估样本量1.36万个。监测内容详见下表:
1.4合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1.5选包及份额划分:划分为2个选包,选包1为社会渠道运营监测服务,选取1家合作供应商;选包2为营业厅运营监测服务,选取1家合作供应商。详见下表:
中选原则:可兼投,可兼中。 1.6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全部落实到位。 1.7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220万元(未含税),税率为 6%,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控制价。选包1最高应答控制价为未含税单价32.61元/个;选包2最高应答控制价为未含税单价71.33元/个,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控制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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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2 资格要求: 选包1、(社会渠道): 2.2.1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 2.2.2应答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2.3应答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1个同类项目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含税)。 (1)以上业绩均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作为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内容页、签章页、金额页。一次性合同金额认定以合同含税金额为准,时间认定以合同正文中签订的时间为准,且每个一次性合同须提供至少一张合同履行发票。如提供的业绩为框架合同或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订单(或结算合同/结算单/结算凭证,下同)等证明材料,时间认定以结算合同或结算订单或履行发票的签订(或开具)日期为准,金额认定以结算合同或结算订单或履行发票的累计含税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了结算合同、结算订单、履行发票两种方式及以上的,则以排序在先的方式进行时间及金额认定,不再认定排序在后的其他方式。 (2)上述履行发票的开具日期须在对应合同生效之后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前一日,且须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官网的查验,否则不予认定,以评审当日官网查询为准。 2.2.4应答人须为本项目组建不少于10人的项目服务团队(不含调查暗访人员),至少应包含研究总监1名,项目经理1名,研究人员2名,数据分析人员2名,质控人员2名,驻郑州服务人员2名(须确定驻郑州服务人员中一人为本项目24小时联络人员)。服务团队中研究总监、项目经理均须具备硕士或以上学历,服务团队其他人员均须具备大专或以上学历,以上人员均须提供学历证书原件扫描件。同时须承诺:服务团队人员均为应答人自有人员,服务团队中研究总监和项目经理均具有5年及以上市场调查、管理咨询、渠道调研、暗访等项目经验,服务团队其他人员均具有3年及以上市场调查、管理咨询、渠道调研、暗访等项目经验。 2.2.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在执行的除外)的供应商否决其应答,以评审当日官网查询结果为准。 2.2.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否决其应答,以评审当日官网查询结果为准。 2.2.7应答人不得存在情形: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6)为本比选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7)与本比选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8)与本比选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9)与本比选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选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选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2.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选包2、(营业厅): 2.2.1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 2.2.2应答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2.3应答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1个同类项目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含税)。 (1)以上业绩均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作为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内容页、签章页、金额页。一次性合同金额认定以合同含税金额为准,时间认定以合同正文中签订的时间为准,且每个一次性合同须提供至少一张合同履行发票。如提供的业绩为框架合同或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订单(或结算合同/结算单/结算凭证,下同)等证明材料,时间认定以结算合同或结算订单或履行发票的签订(或开具)日期为准,金额认定以结算合同或结算订单或履行发票的累计含税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了结算合同、结算订单、履行发票两种方式及以上的,则以排序在先的方式进行时间及金额认定,不再认定排序在后的其他方式。 (2)上述履行发票的开具日期须在对应合同生效之后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前一日,且须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官网的查验,否则不予认定,以评审当日官网查询为准。 2.2.4应答人须为本项目组建不少于8人的项目服务团队(不含调查暗访人员),其中应包含项目经理1人,研究人员2人,数据分析人员2人,项目经理须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人员和数据分析人员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以上人员均须提供学历证书原件扫描件;同时须承诺:本项目服务团队所有人员均为应答单位自有人员,项目经理具有5年及以上市场调查、管理咨询、渠道监测服务、暗访等项目经验,研究人员和数据分析人员具有3年及以上市场调查、管理咨询、渠道监测服务、暗访等项目经验。 2.2.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在执行的除外)的供应商否决其应答,以评审当日官网查询结果为准。 2.2.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否决其应答,以评审当日官网查询结果为准。 2.2.7应答人不得存在情形: (2)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6)为本比选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7)与本比选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8)与本比选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9)与本比选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选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选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2.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 |||||||||||||||||||||||||||||||||||||||||||||||||||||||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3年06月20日12时00分至2023年06月25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cn,下同)进行购买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登录系统购买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进行系统注册而后购买采购文件)。 3.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零元(¥0元),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无。 注意: 无论采购文件是否收费,供应商请务必在 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比选项目进行采购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CA证书办理、下载采购文件及应答。 供应商针对系统操作的咨询,可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 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本项目不接受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应答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如有>)。 4.2 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30日09时00分。 4.3 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唱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准时参加。 4.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应答文件: 4.4.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应答人; 4.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应答人。 4.5 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应答人的电子应答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应答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应答人完成电子应答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 |||||||||||||||||||||||||||||||||||||||||||||||||||||||
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 5.1 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 5.2 当所有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唱价,直至应答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3 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5.4 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5.5 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5.6 系统提供递交电子应答文件的渠道: 系统仅支持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 |||||||||||||||||||||||||||||||||||||||||||||||||||||||
七、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东18号东2单元23层2303号? 联系人:韩冲冲、魏笑楠、李 鹏 帅、时钟飞、刘锦涛、许玉竹 联系电话:韩冲冲:138*****233 邮箱:hancc_gh.ah@chinaccs.cn 比 选 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经三路48号 异议渠道:*****.cn/PublicObjectiononline/?projectId=HA000000000000130580&projectType=1&actionType=3&actionId=52c6225ed3c54e468a1b4f72b5519adf">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文件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 |||||||||||||||||||||||||||||||||||||||||||||||||||||||
八、免责声明 | |||||||||||||||||||||||||||||||||||||||||||||||||||||||
九、附加项 | |||||||||||||||||||||||||||||||||||||||||||||||||||||||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6月20日 |
标签: 实体渠道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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