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龙华区华油工业园拆除施工项目
中国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龙华区华油工业园拆除施工项目
招标编号: ZY23-SH17-GC127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龙华区华油工业园拆除施工,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根据业务需要,我方(中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拟对中国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华区华油工业园区内(占地总面积3.4万m2,约51亩)5万㎡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附着物附属物进行拆除,主要包含工业厂房、单身宿舍楼、办公楼、食堂、配电房等。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本着“平等公正、诚实信用、友好协作”的原则,根据有关规定,本公司拟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2.2建设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油松路101号。
2.3工期:接到招标人开工通知后60日历天内完工(因不可抗力原因,工期相应顺延)。
2.4支付条件:完成所有清租、拆除和清理工作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服务商按当期结算金额的100%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为9%),甲方收到拆除施工服务商发票后28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2.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1.2投标人须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企业资质。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1.3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承包商准入资质(供应商的状态须为“正常”)。
(以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http://125.32.26.40:8300/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至投标截止日)内有完成建筑类项目的业绩经验。须提供合同或者完工证明文件。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3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须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备有效期内的 B 证。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安全负责人须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本)。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4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06月20日至 2023年06月27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可致电系统平台400-8800-114联系,进行在线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 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1)登录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相关操作,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登录,具体操作请参考系统登录界面中“投标商操作手册”相关章节。
(2)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登陆账号与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一致,密码需要重新设置。投标人首次登录需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登录密码,提交成功后可使用户名、密码或手机验证码登录。
4.2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请在工作日9:00至16:30咨询)。
4.3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07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4.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证金保险或电子保函;
②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时间同5.1;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发布。
招标人:中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中油阳光大厦1711 |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陕西北路1726号 |
联系人:范伟 | 联系人:艾希美部门负责人:尚曌喆 |
电话:139*****177 | 电话:189*****489 |
电子邮件:fanwei@cnpc.com.cm | 电子邮件:x*********@163.com |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10-********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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