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银川销售分公司宝湖路加气站集成设备租用及设备服务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银川销售分公司宝湖路加气站集成设备租用及设备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银川销售分公司宝湖路加气站集成设备租用及设备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3-XA501-FW037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银川销售分公司宝湖路加气站集成设备租用及设备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销售分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宁夏银川销售分公司宝湖路加气站项目位于宝湖中路与美高街交汇处,现需在原有加油站基础上新增加气站,以设备租赁形式继续经营,租赁期限为5年。
2.2招标范围: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租赁加气站集成设备(液压天然气压缩机(排气量1000Nm3/h)、6m3储气瓶组为一体设备)、2台加气机、1台缷气柱、智慧加气站管理系统配套安装等,要求上述设备为全新,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35万元(包括利息、13%增值税)。设备租赁五年期内,服务商负责设备的维护、保养、维修。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需要1家服务商。
2.3服务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宝湖路加气站。
2.4服务期限:租赁期限:5年。物资订单下达后90天内配送到位,设备到货后3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2.5结算支付方式:租金支付为每年按照设备总额的20%支付租金及利息,租赁期满后设备归招标人所有。支付金额小于等于5万元,使用银行转账支付;单笔支付金额大于5万元,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昆仑银行商业承兑汇票支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GC2级或GC1级)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GC2级或GC1级);如投标人不具备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GC2级或GC1级)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GC2级或GC1级),须委托具备该许可证的企业安装,应提供委托安装协议及安装企业的许可证。过渡期应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17号)文件的规定。
3.3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列入经营异常或(黑名单)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
3.5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销售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26日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login,投标人登录账号和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致,投标人首次登录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密码。如有问题,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共1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标书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自动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在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可以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5.投标文件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2023年7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贰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按照标段缴纳)。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保证保险或电汇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咨询招标机构联系人;对系统操作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销售分公司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 |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石油城银横路189号二楼东侧(长庆油田银川生产指挥中心北门对面) |
联 系 人:刘凯 陈国民 | 联系人:陈勇、王媛 |
电话:0951--*******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zbzxcy@163.com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2023年6月20日
标签: 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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