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信息2015-116--有关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塘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强脉冲激光治疗仪项目的询价公告(第二次)
询价公告: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信息2015-116--有关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塘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强脉冲激光治疗仪项目的询价公告(第二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强脉冲激光治疗仪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1)、投标人如是生产厂商,则应具备与本次采购货物相对应的、仍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2)、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则应具备与本次采购货物相对应的、仍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证明;(3)、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规定。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强脉冲激光治疗仪项目
2、招标编号:SHXM-18-********-****(代理机构内部编号:DLJ2015-017)
3、预算编号:18-15-10031,18-15-9290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强脉冲激光治疗仪 1台;预算金额:人民币80万元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三、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合格供应商可于2015-10-19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10-26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合格的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询价通知书并按照询价通知书内要求参加询价。
凡愿参加询价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询价通知书,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报价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询价响应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
1、询价响应截止时间:2015-10-29 09: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询价时间:2015-10-29
五、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询价地点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弄1-3号C幢3楼政府采购中心C330
2、询价地点: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弄1-3号C幢3楼政府采购中心C330。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询价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询价。
3、询价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须持网上投标回执、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一并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奉贤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塘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塘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奉柘公路941号 |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弄行政服务中心C幢3楼 |
邮编:201400 | 邮编:201499 |
联系人:褚引仙 | 联系人:董老师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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