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公交运输集团西湖区安石路7号原顺隆修理厂招租公告
南昌公交运输集团西湖区安石路7号原顺隆修理厂招租公告
南昌公交运输集团西湖区安石路7号(原顺隆修理厂)招租公告
现有南昌公交运输集团旗下产业位于南昌市西湖区安石路7号(原顺隆修理厂)进行招租。出租物业为公交公司宿舍2栋和4栋房屋一层及场地,房屋总建筑面积约1259.42㎡,场地面积约1300㎡。招租条件如下:
一、招租形式:公开招租。
二、租赁期限:5年(不含免租期),给予房屋免租装修期2个月。
三、标底价:房屋及场地整体打包价50万/年,租金递增:租金从第三年开始,每两年按5%的递增比例收取,至合同结束。
四、租金支付方式:三押三付,先付后用,竞标保证金
30万元(中标后转履约保证金)。
五、房屋用途:办公(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殡葬服务类行业)。
六、实物现状:空置中。
七、其它:房屋及场地按现状交付,我方可提供正常水电接入,也可由承租方自行向供水供电部门申请安装。
八、重大事项揭露:
8.1、产权基本情况:
权利人: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共有情况:单独所有。
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权利性质:划拨/其他。
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商业、金融、信息。
8.2、房屋及场地按现状交付,有产权证。承租人应当就承租该房屋从事的经营项目与房屋有关的政府许可先行向政府有关部门咨询,并谨慎投资,如果由于承租人未尽到该咨询并谨慎投资责任,不能获得政府的相关许可,所有承租人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招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因为该原因使得承租人不能如计划进行相关投资经营,则可在支付应缴租金,并赔偿一个月租金后解除合同。
8.3、招租人将房屋及场地按现状交付给承租人使用,修缮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承租到期后,承租人在承租期间对房屋地面、墙面、天花板、门窗、隔楼的装饰装修不得自行拆除,承租到期后也不得将装修物作为残值移交下任承租者,而应全归招租人所有,招租人不予补偿。经招租人同意允许拆除的,或者招租人要求拆除的,由承租人拆除后并负责修理恢复原状。
8.4、承租人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改造的必须按招租人的审批流程办理,获得招租人装修审批通过后方可装修。必要情况下承租人须聘请施工监理单位,对装修施工进行监督管理,其产生的监理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8.5、房屋按现状交付,承租单位自行向供水供电部门申请开户自行缴纳。如我方提供水电,供价标准需按我司现执行价格。
8.6、我方仅提供此处物业的产权证明,若承租方二次装修改造所有消防审批及其他部门的相关审批工作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九、报名:有响应以上招租要求的单位或个人者即可报名。
9.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9.2、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9.3、单位报名: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
9.4、个人报名:提交有效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现场报名时需提交一份加盖公章复印件备案
9.5、现场报名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碟子湖大道2109号公交物业公司立体车库3楼307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联系人:刘女士 龚女士
联系电话:137*****062 、139*****531
十、监督电话:********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11.1http://www.chinabidding.cn
11.2江西南昌公交运输集团http://www.ncgj.com.cn
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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