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10kv配电项目
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LYJDZX2015-02(ZC)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吉农发[2014] 7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辽源市财政局利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辽源市财政局利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10kv配电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电气安装工程(具体施工范围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2.3工程建设地点:辽源市西安区。
2.4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11月14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5年11月29日,工期15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持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及以上或三级项目经理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19日至2015年10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时,下午13:30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辽源市金典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五楼招标科(人民大街2678号)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购买招标文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 年11月10日14时,地点为辽源市金典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人民大街267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源市财政局利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办公室
联 系 人:陈方哲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辽源市金典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辽源市人民大街2678号
联 系 人:李爽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lyjdzxgs@163.com
日期: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