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火灾消防系统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青海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火灾消防系统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青海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火灾消防系统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B-201510-JY-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青海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
自筹。火灾消防系统改造项目都经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
准已具备招标条件,分青海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火灾消防系
统改造项目和青海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唐湖分公司火灾消防
系统改造项目两个标段进行
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建设地点
2.1项目建设内容:
一标段:青海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火灾消防系统改造项目;
二标段:青海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唐湖分公司火灾消防系
统改造项目。
2.2 建设地点:
一标段:青海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
宁张路70号);二标段:青海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唐湖分
公司(青海省海北州西海镇原221厂一分厂)。
2.3 本次招标内容:
2.3.1一标段:青海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火灾消防系统改
造项目:①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系统内消防穿线
(不含预埋管道、接线盒)、各楼层消火栓按钮、声光报警
器、手动报警按钮、模块、总线隔离器、感温探测器、感烟
探测器、报警主机(包括联动盘及联动电源、多线盘等)、
消防端子箱、域报警器、消防控制室内各种消防控制台及控
制柜,CRT显示器及应急广播设备等设备、安装及调试工作;
②火灾应急广播系统:消防火警时,启动首全部火灾应急广
播;③消防直通对讲电话系统:在变配电室、消防水泵房、
电梯机房、防排烟机房等处设置消防直通对讲电话分机;
④在消防系统验收前,消防施工单位应负责消防系统的预留
洞的封堵,接线盒的面板安装。
2.3.2二标段:青海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唐湖分公司火灾
消防系统改造项目:①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系统
内消防穿线(不含预埋管道、接线盒)、各楼层消火栓按钮、
声光报警器、手动报警按钮、模块、总线隔离器、感温探测
器、感烟探测器、报警主机(包括联动盘及联动电源、多线
盘等)、消防端子箱、区域报警器、消防控制室内各种消防
控制台及控制柜,CRT显示器及应急广播设备等设备、安装及
调试工作;②火灾应急广播系统:消防火警时,启动首全部
火灾应急广播;③消防直通对讲电话系统:在变配电室、消
防水泵房、电梯机房、防排烟机房等处设置消防直通对讲电
话分机;④在消防系统验收前,消防施工单位应负责消防系
统的预留洞的封堵,接线盒的面板安装。
2.4告知投标方的主要事项:
2.4.1投标方应提供完整的设备及附件。任何元件、零部件和装
置,如果在本供货范围中没有提到,但对于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是必需的,也应包括在内,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2.4.2投标标底的汇总价应为本改造项目工程的设计、制造、采
购、施工准备、建设、安装、调试、试运行、竣工、交付、可靠
性运行、缺陷责任期修复以及运行、维护的培训而发生的各项应
有的费用,并包括管理费用、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
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以及投标人在
实施合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费用均应包括在汇总价中。
2.4.3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满足设备的安装调试
及运行维护。
2.4.4提交必需的图纸和资料。
2.4.5负责对发包人员的培训、售后服务。
2.4.6其它。
2.5 工程建设地点和工期:
2.5.1 工程地点:
一标段: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宁张路70号;
二标段:青海省海北州西海镇原221厂一分厂;
公司内施工现场以发包方指定地点为准。
2.5.2 工期:
一标段:青海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火灾消防系统改造项目工期
为90天;
二标段:青海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唐湖分公司火灾消防系统改
造项目工期为90天。
3.投标资格要求
3.1法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
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记录。
3.3财务状况及资信
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
设备的制造和供货,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
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应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相关资质
3.4.1消防安全工程施工壹级资质企业;
3.4.2具备消防工程设计乙级、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3.4.3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
3.5施工业绩
投标人在青海省有三年的相关施工经历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及
在其他地方施工的相关业绩表,并提供合同或用户证明材料
复印件。
3.6投标须知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资格预审的方式,资格预审不合格的
投标人,将不授予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投标竞争。
请有意的投标单位于2015年10月21日前按本招标公告第3条
要求将相关文件的扫描件(要求必须提供以上文件的扫描件
但不限于以上文件)及联系人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163.com">52640
5936@qq.com,资格预审时间为2015年10月19日-2015年10
月21日。
4.2投标者报名时须********6">提供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
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
机构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资质
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GB/T
24001-2004/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及GB/T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证书,安全许可证,银行资信证
明,资格要求中的其他文件。
4.3本次招标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
文件。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22日至2015
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北
京时间)将招标文件标书费:2000元汇至以下帐户,招标方在
确认收到标书费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统一发送至投标人指定的邮
箱。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凡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
招标活动。
单位名称:青海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西宁分行城西支行
帐 号:9990 1053 3410 868
5.投标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2日9:00时;
5.2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2日9:00时;
开标地点:青海省海北州西海镇221厂一分厂;
5.3逾期到达的或者未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视为弃权,招标人
拒绝其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青海经济信息网上(www.qhei.gov.cn)发
布。
7.联系方式
商务联系人:张辉 ****-******* 李军****-*******
刘顺 ****-*******
技术联系人:林 青 ****-*******
青海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九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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