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长廊布展项目

文化长廊布展项目

文化长廊布展项目需求公示

一、项目名称:文化长廊布展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YAKFB-F3001

三、需求概况:

本项目拟采购内容为文化长廊布展,采购内容主要包括:楼内3-4层墙面展陈、运动场及单位主干道展陈栏灯箱展陈等。

根据实际布展需要,考虑业务用房布局调整等现实客观因素,为达到最佳展陈效果,结合实际进行深化设计,根据方案制作大型展墙、多种造型灯箱、装饰用品、立体字、图版、装裱、灯具灯光、展陈文图内容编辑和设计制作、废弃物处理等。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无不良经营行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投标人非外资企业、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书。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须严格履行保密有关要求,不得以此活动作为单位宣传业绩,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秘密,并签署保密协议。

(七)投标人应当具备完全的履约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上述行为,甲方将立即终止合同并依法对相关企业进行处罚。

五、经费预算

93万元。

六、预计采购时间:2023年6月

七、公示时间:2023年6月20日-2023年6月25日

八、意见反馈方式及有关说明

在公示有效期内提出,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2)”、 “需求修改建议函”(附件3),联系我单位并提交。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资格条件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技术参数等有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029-******** 181*****639

电子信箱:181*****639@163.com

2023年6月20日


,029-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布展项目 文化长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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