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2023年饮食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
某单位2023年饮食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
某单位2023年饮食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为充分调查了解市场资源潜力,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活动竞争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根据军队采购工作有关规定,现就某单位2023年饮食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和服务需求进行公开发布,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欢迎广大供应商来电来函或来人了解项目情况、提出宝贵建议、我们将及时向您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一、采购单位:天津市静海区某单位
二、采购需求概况
本项目拟引进一家餐饮公司整体承包,为某单位人员提供一日三餐的餐饮服务,并负责其一日三餐主副食品的采购、制作和供应,包括拟制食谱、制定采购计划、实施主副食品采购和燃料燃气采购、对采购的主副食品和燃料燃气进行质量检验和数量验收、组织主副食品入库保管、出库加工、饭菜上桌、回收清洗消毒餐具、餐厨垃圾的清理、烟道的日常清理、打扫食堂内外卫生、食堂消灭杀等工作。平均就餐人数约6750人。
三、概算金额:约900万元
四、初步需求参数
服务需求(详见附件)
五、服务时间与地点
服务时间: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合同履行期间满足服务要求且考评通过可续签,续签最多不得超过2年。
服务地点:天津市静海区
六、拟设定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须具备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食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七、联系方式、联系人与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供应商对采购需求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意见建议,供应商如无异议,我部将按照相关要求继续组织采购活动。请您及时留意相关信息,欢迎您前来报名参加投标。
联系人:王助理(185*****235)、杨助理(133*****612)
截止时间:2023年6月22日
八、监督热线电话
对采购意向公开过程中,供应商认为采购单位无故拒绝沟通、不听取合理建议,以及存在其他不当行为的,可向本单位采购管理部门反映。监督热线:022-********
标签: 饮食社会化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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