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食堂”前厅智能系统项目需求参数公示
“智慧食堂”前厅智能系统项目需求参数公示
一、项目名称:“智慧食堂”前厅智能系统
二、项目编号:2023-JQ68-W3024
三、公示时间: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25日
四、项目概况:
本次公示的采购内容包括我中心“智慧食堂”试点建设项目所含全部智能系统、平台、软件、设备等。预算90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审计报告,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资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
(七)具备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
六、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等详见附件。
七、供应商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单位及签章、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等)向我部提出意见建议。
八、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九、目前仅为本项目参数公示,期间不接受供应商报名。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助理
电 话:029-******** 152*****066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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