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仓储管理及包裹自动收发系统采购意向公告
某部仓储管理及包裹自动收发系统采购意向公告
某部仓储管理及包裹自动收发系统采购意向公告
(项目编号:2023-JLNSFK-W4002)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仓储管理及包裹自动收发系统采购意向公告
二、项目编号:2023-JLNSFK-W4002
三、项目概况:
某部仓储管理及包裹自动收发系统项目预算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参数 | 配备 | 数量 |
1 | 申领终端 | 主要辅助被装申领,需装在WIN7操作系统,支持触屏和鼠标操作、身份证读识、条码标签扫描,输出相关凭证,有线网口接入等功能 | 1台/仓库 | 1 |
2 | 便携式终端 | 主要用以库区作业过程中物资识别,数据采集等作业 | 1台/仓库 | 1 |
3 | 巴枪 | 主要用于库室作业过程中物资识别,数据采集等工作支持条码标签扫描和数据传输等功能 | 2台/库房 | 2 |
4 | 温湿度传感器 | 主要用于仓储环境监控,辅助物资管理需具备的内部集成报警功能,可实现高、低温报警 | 1套/仓库 | 1 |
5 | LED显示屏 | 70寸,主要显示库室综合数据,符合LED生产标准即可 | 1套/仓库 | 1 |
项目总价最高限价为100,000元,超出最高限价将视为无效报价。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次活动的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及不良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中标人不得转包、分包。
(四)具有独立履行合同要求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技术能力。
五、意向文件发布时间:
询价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6月12日-2023年6月15日。
六、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七、意向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85*****064
供应商对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邮寄(需在公示期内收到)、扫描发送邮箱等方式递交我部。匿名提交、未加盖公章,以及未在公示期内有效提交的,不予受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下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请广大供应商予以支持。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
标签: 仓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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