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云智慧新城下罗安置房施工变工程比选公告
瑞云智慧新城下罗安置房施工变工程比选公告
瑞云智慧新城下罗安置房施工变工程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服务单位,比选活动由三明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比选人”)委托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下称“比选代理机构”)主持,具体事宜如下:
一、比选项目概况
1.比选项目名称:瑞云智慧新城下罗安置房施工变工程
2.比选人名称:三明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项目地址:三明市三元区陈大镇
4.项目规模:利旧安装800kvA欧式箱变1台(含改造设备)及配套基础一座、敷设高压电缆YJV22-3*70高压电缆20米等。具体内容见施工图,工程量见预算书中工程量清单。
5.工程造价:造价*****元
6.工期:35天
二、比选服务内容
√施工变工程
三、服务费用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元。
四、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比选申请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比选申请人或比选申请人拟派出的人员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或处于从业限制期限内。
4.有意参加比选的企业须根据本比选公告规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提交比选申请文件。
五、比选活动的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1.比选时间:2023年6月28日10:00;
2.比选地点: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1412室(地址:三明市三元区东乾路109号城发大厦14楼);
3.比选代理机构联系人:小王;联系电话:189*****923;
4.比选人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135*****769;
5.监督部门:三明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
6.公告媒介:在三明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mcfjt.com/)公示。
六、比选活动程序
1.签到核验。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时间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至比选地点。比选申请人代表应持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场签到。比选人核验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比选申请人代表未按要求到场核验登记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2.资格审核。比选时间开始后,由评选委员会审核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比选申请文件中的申请单位、比选项目名称等内容与比选公告内容不符的,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未加盖有效印章的,将取消其参加比选资格。
3.宣布办法。宣布本次比选办法。
3.1.比选办法。本比选项目采用最低价中选法。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报价无效。比选报价大写数值和小写数值不一致的,以大写数值为准。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加和与总价不一致的,以单价为准,并修改总价。
若资格条件、报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仅有1家时,直接确定其为候选单位;若资格条件、报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数量超过1家时,将符合条件的比选申请人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有效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选候选人,以此类推选择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比选申请人的有效报价相同时,则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序;以比选申请人提交比选申请书的签到号作为代表号(代表号不再另行抽取)进行随机抽取,先抽取出来的球号排序在前。
4.公示结果。公示比选结果。
5.发放通知书。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第一中选候选人发放《中选通知书》。
6.签订合同。中选人按照中选通知书要求的时间与比选人联系、商议,依照法律法规签订合同。
7.重新委托。中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选单位的中选资格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无效的,比选人可以按照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比选。
8.评选委员会。本项目由比选人依法组建的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评选委员会成员的人数为3人。
七、其他事宜
1.中选人需当场提交7000元比选保证金,待中选单位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后,该比选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工程移交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如有发现,比选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比选人有权对超过部分进行索赔。
3.中选的单位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选的,或不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4.本项目比选代理费3500元由中选单位在领取中选通知书前支付。
5.因中选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处以2000元;逾期违约金限额为合同价款的5%。
6.利旧箱变800KVA(高压部份及低压部份)需改造修复达到使用要求并通过检测,修复费及检测费由中选单位承担。
7.利旧箱变从亿源仓库吊装到指定地点,施工时使用原有道路电缆管沟(如有),通电前与相关部门沟通并办理相关手续等费用由中选单位承担。通电后设备移交主体施工总包使用。
8.青苗赔偿费用、现场基础土方标高按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其费用由中选单位承担,不再另行计算。
9.本项目利旧箱变及线路质量保证期(主体项目竣工移交至拆除之日止)。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设备出现故障(不含人为损坏),中选单位应自负费用提供免保期服务,对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设备和(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算。
10.比选前比选人不组织勘察现场及设备(亿源仓库保存),比选申请人自行勘察。
11.上述相关(通电前及移交前)费用及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均视为已包含在报价(总价包干)中,不再另行计取。比选申请人应综合考量后报价。
12.工程进度款支付
①通电完成后,中选人提供符合税务规定的发票,比选人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金额为合同价款的80%;
②工程验收合格、完成移交且报送结算资料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0%;
③经财政评审中心或第三方咨询机构审核过的结算书发出后28天内按审核结果支付至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97%;
④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至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返还中选人。
⑤注:本项目按财政评审中心或第三方咨询机构审核确定金额进行结算。
13.本项目附件材料如下: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HChwBeBcTCJvkoe1PVxzug?pwd=q3i3,提取码: q3i3。
附件:比选申请文件
比选人:三明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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