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服饰、检察夏服招标公告
警服饰、检察夏服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TAHP-JL-2015-ZB-009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全省检察系统法警服饰、检察夏服采购项目已由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以省级部门集中采购任务通知书(吉财采计X[********]-8614号)批准招标,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吉林省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招标全过程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全省检察系统法警服饰、检察夏服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
第一标包:法警单皮鞋、法警棉皮鞋;采购预算为:30.381万元
第二标包:法警内腰带、法警领带、检察红、蓝领带;采购预算为:30.8634万元
第三标包:法警服装、检查夏服;采购预算为:276.173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良好的售后服务;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3.2业绩要求:近三年类似相关业绩(需出具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3财务要求:近三年不亏损,具有近三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3.4信誉要求: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或个人,不准参加投标;
3.5第一标包、第二标包投标人须为列入《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1版)相应品种的生产企业且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必须严格按照公安部、财政部《关于调整人民警察服装及其服饰预算指导价格的通知》(公装财[2012]588号)文件执行;
第三标包投标人须为2013年生产检察制服产品入围的生产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人或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类似业绩、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应入围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标明与原件一致,财务审计报告加盖财务专用章,合同类文件须有合同专用章)于2015年10月19日至2015年10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第一标包、第二标包每套售价500元;第三标包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17日10:00时,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室。
5.2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室。
5.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史冬梅
联系电话:155*****556
地址:高新区环城南路3777号
招标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人民大街8220号5楼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
标签: 服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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