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园区环境保护水平较低”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关于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园区环境保护水平较低”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关于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园区环境保护水平较低”问题

整改销号的公示

一、反馈问题

园区环境保护水平较低。湖南省产业园区普遍存在规划环评执行不严、园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管理不到位、园区企业环境违法现象时有发生等问题。全省144家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规划环评执行情况不完善,应开展跟踪评价的52家产业园区中,有8家未完成跟踪评价,占比15.4%。2019年以来,全省十余家产业园区因环境问题被省级及以上生态环境部门挂牌督办。

二、整改目标

加强园区生态环境保护,逐步解决规划环评执行不严、园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管理不到位、园区企业环境违法现象时有发生等问题。

三、整改措施

1、强化监管责任体系建设。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出发,以此次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作为改进工作的重大契机,切实把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摆上更加重要议事日程,着力加强生态环境监管责任体系建设,采取超常措施,全力推进生态环境各项工作落实。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推介力度,倡导绿色出行、低碳生活,充分调动辖区企业、单位和广大群众参与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积极性。建立健全齐抓共管协调机制,督促各企业单位从源头抓起,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突出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坚决克服厌烦情绪,健全机制,狠抓落实,形成齐抓共管、协调联动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格局,推进江永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持续保持优质态势。

2、严把项目环保准入关口。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生态环境建设,严格入区企业的环境准入门槛,从源头上控制新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基于“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结合我县产业规划和政策,凡列入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项目,禁止规划建设。凡不符合国家环保规定、高污染、高耗能的工业项目一律不引进。所有入区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实行开发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3、加快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始终坚持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并重的原则,坚持防治结合、预防为主的战略,完善开发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江永产业开发区新建污水处理厂运行调试,及时完成新入区企业配套管网延伸工程建设,督促各企业按环评要求建设污染治理设施设备并确保正常运行。

4、切实加强环保日常监管。督促各企业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深入督促和指导各入区企业、单位及时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三同时”验收的相关要求,提出有针对性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建设污染治理配套设施,确保“三废”达标排放,尤其是企业工业污水的自行处理,确保按照相关行业标准达标排放,坚决做到手续不完备不能生产。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抓细抓实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及时全面消除各种环境风险隐患。对严重违反生态环境保护行为依法依规严厉处置,以确保园区生态环境质量得到稳步提升。

四、整改落实情况

1、2022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部署要求,在省市生态环境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县委、县政府以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抓手,坚持强化问题导向,着力部门协作配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推进交办问题整改,持续保持了园区优质的生态环境质量,没有发生一起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环保影响事件,连续3年在全省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环保信用评价中评定为环保合格园区。

2、健全完善生态环保监管机制。?/span>坚决统筹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切实把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上加快园区发展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着力加强生态环境监管责任体系建设。一是着力生态环保工作研究常态化。领导班子带头履行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亲自调研、督查、检查生态环保工作,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党工委、管委会通过召开各类会议,专题安排和部署生态环保工作,研究、推进环境风险隐患整治等生态环保阶段性工作,解决了一批批热点、难点问题。是着力监管体系建设。着力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根据机构调整“三定方案”明确开发建设和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局的环保监管职责,坚持安排3名同志专职专抓,添置了环保监管工作必要的设备、设施,切实保障了机关环保工作基本支出和车辆使用。健全完善园区管委会机关工作人员联系企业和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度,明确班子成员和其他机关工作人员按照自己的分管领域和联系企业、项目单位包干负责、督促指导的环保监管责任,确保人人头上有任务、个个身上担职责,全力推进生态环境各项工作落实。同时强化企业建立健全生态环保管理机构,督促各入园企业按照规定设置环保机构、配备环保管理员,全面履行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实现环保监管全覆盖。健全完善齐抓共管协调机制。园区管委会和生态环境等相关县直部门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管理原则,切实履职,团结协作,从源头抓起,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突出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坚决克服厌烦情绪,健全机制、狠抓落实,完善了齐抓共管、协调联动的污染防治工作格局。三是狠抓上级重点工作部署。持续坚持“三线一单”管控工作,严格执行主导产业及管控要求。按照“一园一档”“一企一档”环保管理工作要求,对照《园区“一园一档”内容及评分标准》,健全完善园区及企业环保管理档案台账。有序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聘请环保管家长期进行环保政策咨询和技术指导,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体责任,扎实推进“五好”园区创建,生态环境持续保持优质态势,有效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加快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加快推动实现园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3、注重落实生态环保源头管理。在园区建设过程中始终坚持开发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基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园区“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结合全县及园区的产业规划和政策,严格入园项目和企业的环境准入门槛,凡列入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项目,禁止规划建设,从源头上控制新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实行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明确了凡不符合国家环保规定、高污染、高耗能的工业项目一律不引进。对新签约项目和入园企业从投资协议书中给予生态环保条款约束,并从企业规划布局和必要的环保配套设施上严格把关,严格落实环保设施“三同时”规定,从制度和源头上强化环境风险管控,坚决制止和避免重大环境影响事件的发生。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严格落实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并持续执行2020年6月完成的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湘环评函[2020]18号)的评审要求和规定。目前尚未达到再次进行跟踪评价的时限要求。按照2021年9月《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江永产业开发区开展扩区前期工作的函》组织扩区相关准备工作,2022年6月签订园区调扩区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咨询合同书》,待正式启动调扩区工作即开展规划环评编制并按程序报批。

4、有序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保持优质生态环境质量的目标,坚决打牢加快园区发展、增进民生福祉的基础保障,想方设法健全完善园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原工业污水处理厂的管理和运行,全面加强污水收集管网日常排查和维护,同步和超前加快园区新增区域污水收集管网延伸铺设,确保新增企业投产前投入使用,满足所有企业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达标排放需求。强力推进新建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建设,督促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努力克服恶劣天气影响、项目用地地质情况复杂以及资金调度困难等问题和矛盾,想方设法加快项目工程进度,2023年3月实现验收联网并正式投入使用,确保辖区所有企业污水应收尽收、集中处理、达标排放。注重微型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加强空气监测微站管理并确保正常运行使用,保障产业开发区大气污染状况的监测和质量。加快完成园区环保监管信息平台建设,2022年12月底通过省生态环境厅的统一验收。完成江永县5G智慧云工业园建设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建设智慧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集成平台、三维地理可视化管理系统以及零碳智慧工厂能源管理平台,基本实现了智慧化、数据化管理。

5、全面加强企业环保日常监管。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生态环保监管责任,着力强化园区企业环保日常监管,严格督促企业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聘请环保管家深入企业和项目工地提供生态环保咨询服务和技术支持,督促各企业、项目单位按要求及时编制、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三同时”验收,2022年来新增项目环评批复13个,做到条件成熟一家、验收一家。督促、指导各企业、单位建设和完善自身污染治理设施设备并确保正常运行,落实切实可行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确保企业“三废”按照相关行业标准达标排放和有效收集处置。对废水、废气重点监管企业排口认真开展在线监测,确保企业在线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实时监管。注重指导并督促企业采用先进的生产设备、改进生产工艺,使用电、燃气等清洁能源和生物质燃料,坚决杜绝了燃煤锅炉用于生产,推进园区能源结构升级,完成园区天然气站及管网工程建设并正常运行,促进园区清洁生产水平不断提高。严格按照规划环评要求落实年度自行监测计划,聘请第三方公司进行上半年、下半年共2批次开展环境综合质量自行检测,没有出现指标超标情况。强化问题导向,严格依法监管,切实抓好环境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清单,立行立改。抓紧抓实上级交办的环保风险隐患问题整治,由生态环境等职能部门依法严厉处置出现的严重违反生态环境保护行为。

6、着力强化环保宣教培训。2022年以来,以持续开展“世界环境日”等各类生态环保活动为契机,多方式、多渠道积极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生态环保法规等生态环保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活动。一是拓展宣传教育渠道。园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安排至少1次生态环保专题学习和研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研究贯彻落实生态环保各项措施。分级分批组织园区管委会机关干部职工和企业负责人、环保管理人员开展轮训,学习环保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规政策和业务知识,集中观看环保教育警示片,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多渠道、多形式强化管委会机关和企业履行生态环保职责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利用“世界环境日”宣传等各类生态环境专项活动,通过电子屏、条幅、喇叭广播、宣传栏和微信、QQ等多渠道、多形式大力开展各类生态环保宣传,发放宣传资料5630余份,张挂条幅300余条次,出动宣传车50余天次,培养公众生态环保意识,倡导绿色出行、低碳生活,充分调动辖区企业和广大群众参与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积极性,营造了浓厚的保护环境光荣、污染环境可耻的社会氛围。三是强化应急演练。2023年4月完成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及备案工作,并有计划组织和督促各企业、单位按自身年度计划组织实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园区和企业及广大员工环保意识和事故防控能力、应急处置能力。

根据《湖南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突环改办函〔2019〕16号)要求,我县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该问题的整改措施已经落实,整改目标已经实现,达到了整改销号。

公示期:2023年6月12日-6月16日

反馈电话:074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态环境 环境保护 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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