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中心医院电子票据云平台技术服务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阿拉善盟中心医院电子票据云平台技术服务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阿拉善盟中心医院电子票据云平台技术服务
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阿拉善盟中心医院
项目名称:阿拉善盟中心医院电子票据云平台技术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电子票据技术服务、业务运维服务、升级更新服务、优化服务、技术对账服务、协同应用诊断服务、咨询指导服务等。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内蒙古金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三、公示期限
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2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都 兰
联系地址:阿拉善盟中心医院
联系电话:139*****688
2.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张敏
电话:136*****156
地址: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
单一来源采购项目论证意见表
论证时间:2023年06月05日
一、项目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电子票据云平台技术服务 | 预算金额 | ||||||
采购单位 | 阿拉善盟中心医院 | 联系人 | 都兰 | |||||
联系电话 | ||||||||
拟定供应商 | 内蒙古金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李昊 | |||||
联系电话 | ||||||||
二、论证意见 | 2020年4月,内蒙古财政厅为加快贯彻落实财政部要求,对内蒙古自治区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改革项目进行了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编号:NZC********),确定了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并于2018至2021年发布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财非税[2018]1443号文、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财综[2019] 1281号文、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财综[2021]724号文在内蒙古自治区全面推广财政电子票据项目升级改革,在文件中明确要求在2021年12月底前自治区本级、盟(市) 本级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开具,2022年6月底前,包括旗 (县、区) 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现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开具,2022年1月7日医院与内蒙古金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医疗收费电子票据云平台技术服务合同,并接入财政部门电子票据平台实现医院电子票据开立。内蒙古金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是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负责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产品在内蒙古地区的销售、合同签订、实施及运营服务等一切事宜。满足单一来源采购理由“采购在用信息系统的后续应用开发、在用软件的升级服务,属于连续性开发或升级需求,且供应商不可替代。”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拟继续采用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内蒙古金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本地化运营服务供应商。 | |||||||
三、参加论证的专业人员 | ||||||||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电话 | 签名 | |||
1 | 闫晓静 | 盟中心医院 | 中级 | 闫晓静 | ||||
2 | 伊拉特 | 盟中心医院 | 高级工程师 | 伊拉特 | ||||
3 | 王红梅 | 盟中心医院 | 高级会计师 | 王红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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