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南区医院食堂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中山市南区医院食堂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山市南区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山市南区医院食堂管理服务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 项目编号:JLZS2023ZFCG005
二、 项目名称:中山市南区医院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三、 预算金额:¥142,000.00元(人民币)
四、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招标项目内容;
五、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六、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或2023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款所属日期为2023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2023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 投标人须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具有分支机构的,其所属分支机构有上述记录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8.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函)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投标人已在代理机构成功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八、 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3年06月21日至2023年06月29日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东苑路187号,即中山四路裕中大厦西侧入)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人民币)。
1.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2.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获取招标文件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小姐、刘小姐 电 话:0760-********
九、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07月12日14:30至2023年07月12日15:00;
十、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2日15:00;
十一、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中山市东区东苑路187号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中山四路裕中大厦西侧入)。
十二、 开标评标时间:2023年07月13日15:00;
十三、 开标评标地点:中山市东区东苑路187号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中山四路裕中大厦西侧入)。
十四、 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中山市南区医院
联系人:张先生、郑先生
电话:0760-********
2.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联系人:李小姐、刘小姐
中山分公司地址:中山市东区东苑路187号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电 话:0760-********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23年06月21日
标签: 食堂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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