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开发实施节水增粮行动招标公告

农业综合开发实施节水增粮行动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HL-JL-*******

1.招标条件:2015年乾安县农业综合开发实施节水增粮行动项目已由吉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吉农发[2015]59号。项目业主为乾安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专项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源井、设备、机耕路、输配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名称与招标内容:

2.1工程名称:2015年乾安县农业综合开发实施节水增粮行动项目;

2.2招标内容:22标段:水源井工程;23标段:采购长轴泵;24标段:采购潜水电泵;25标段:大布苏镇传字村西谷屯水泥路;26标段:让字镇号字村水泥路;27标段:严字乡情字村水泥路;28标段:赞字乡羔字村输配电工程;29标段:余字乡成字村输配电工程;30标段:严字乡当字村输配电工程;31标段:让字镇东露村输配电工程;32标段:为2015年乾安县农业综合开发实施节水增粮行动项目水源井、设备、机耕路、输配电工程提供监理服务。(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工期要求:2016年03月20日开工,2016年08月31日前竣工;共计164日历天;

2.4工程建设地点:乾安县境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22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3、24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唯一授权书,且制造商或代理商必须在《2015年吉林省节水增粮行动项目工程材料设备生产企业准入名录》里。25、26、27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8、29、30、31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输(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2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资格:22、25至31标段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32标段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中级职称证书。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多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3.6 施工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外埠监理企业须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吉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19日至2015年10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设备、监理投标人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项目经理证(含安全考核证)/总监证(含职称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在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22、25至31标段每个标段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500元(含图纸),23、24、32标段每个标段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11日0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乾安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刘工,****-********135*****29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节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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