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公安局监管中心项目10kV外线工程10kV专线专业分包
萍乡市公安局监管中心项目10kV外线工程10kV专线专业分包
招标公告
萍乡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萍乡市公安局监管中心项目10kV外线工程(10kV专线)专业分包”进行采购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萍乡市公安局监管中心项目10kV外线工程(10kV专线)专业分包
二、招标编号
HM-CG-SJ-2023-GC-025
三、招标人
萍乡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四、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萍乡市公安局监管中心项目10kV外线工程(10kV专线),具体施工内容以确定的施工图纸为准。在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有权自行调整划定工作范围,有权减少及增加工作范围,并无需得到中标人同意,具体范围以招标人确定的图纸范围为准。
招标内容:10kV电缆、杆塔装置、架线、导线、变配电装置、接地装置、杆上变配电装置、电缆防火、防火涂料等图纸范围内的一切施工;
10kV外线部分从大门口跨县道123到1号配电房的电力井及管线敷设项目采购已由原室外强弱电分包单位提前做好了预设预埋,最终验收由中标单位负责。(因工期节点原因,现场沿线的的土建工程等已进行部分施工,最终沿线土建施工由中标单位与现施工单位进行结算,中标单位无条件接受本条款)
中标单位负责本工程的全部验收工作,处理与电力主管部门的各种手续及关系等事宜,并承担相关的费用;建设单位负责地方青苗补偿与协调。本工程验收合格以取得电力部门出具的书面用电许可、正式通电并取得电卡或用电户号为准。
2.承包方式:包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试验、验收、正式并网送电及保修期内的保修、资料费用、满足建设单位相关要求的费用、利润、管理费、税金、措施费、环保、调遣(进出场)、临时工程的建设与拆除、治安管理、相关主管单位验收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
3.图纸情况:施工图纸由中标人进行对接,
4.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踏勘,各投标人可于开标前自行踏勘现场,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涉及的现场资料。
5.项目规模:暂估合同金额197万元(197万为概算,暂无清单最终金额以建设单位最终结算金额为准)。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标段,选择1个中标人。
7.计划工期:
(1)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7月1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9月30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3)总工期:92日历天(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8.现场情况:建设单位暂未对设备定价,暂无清单;最终结算依据以总包单位与业主签订总承包合同约定条款为准。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信誉证明: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8)省外企业提供入赣许可(入赣备案);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殊资格要求
(1)具备输变电工程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国家电力监管会颁发的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为四级(含)以上】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现场派驻人员: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或机电工程师(电力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职安全员1名,须提供建安C证;质量员1名,须提供质量员证书;施工员1名,须提供施工员证书。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提供现场派驻人员开标前连续6个月的在投标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六、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市场化)
七、通知方式
招标人在江西智慧海绵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由满足条件的供应商自行报名。投标单位报名时需上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江西智慧海绵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网址:http://ztb.jxzhhm.com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进行线上报名方可参与投标,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2.报名时间:2023年 6 月 21 日 9:00时至2023年 6 月 29 日 12:00时,过期不再接受报名。
3.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2023年 6 月 29 日12:00前,登录“电子招标平台”获取。
九、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玖千元整(¥*****元)。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投标人应向招标人以下账户递交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银行转账凭证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其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3年 6 月 29 日12:00时前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有效。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查证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账户信息如下:
开 户 名:萍乡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账号:2836 2001 0302 0000 149
开 户 银行:赣州银行秋收支行
2.汇款或转账时,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萍乡市公安局监管中心项目10kV外线工程(10kV专线)专业分包投标保证金”字样。因投标人未备注或错误备注招标编号而导致不能及时查验保证金是否到账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截止时间前转入的投标保证金均有效)
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无息);中标人投标保证可转履约保证金。
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以提供虚假资料等弄虚作假方式投标并查证属实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中标后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标,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6.合同签订后,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十、投标文件递交
1、本项目采用纸质版书面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 年 6 月 29 日14 时 00 分。逾期送达、未按照求密封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投标人入场须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且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场、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身份证明文件)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萍乡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十一、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萍乡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西省萍乡市唯依大厦五楼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81*****827 电子邮箱:*********@qq.com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源区青草冲8栋
联系方式:刘女士155*****317
十二、招标监督机构
萍乡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99-*******
江西智慧海绵集团采购部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799-*******
江西智慧海绵集团纪检室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799-*******
招标公告--萍乡市公安局监管中心项目10kV外线工程(10kV专线)专业分包.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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