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第四届“先锋杯”党建新成就案例作品征集评选招标公告

市直机关第四届“先锋杯”党建新成就案例作品征集评选招标公告

根据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市直机关第四届“先锋杯”党建新成就案例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海直通〔2023〕15号)文件要求,为高质量完成案例作品报送任务,拟委托有第三方专业机构制作短视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以全面过硬机关党建,加快推进封关运作准备”为主题,展现提升党员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党建与业务融合质量、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满意度等方面取得的典型成果和做法,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主题鲜明,内容翔实,画面清晰,制作精良,有较强感染力。以微电影(含音乐短片)、微动漫、微纪录等短视频形式,达到电视或网络播出级标准。作品必须全程配字幕,视频大小限制在 2G以内;视频格式:MP4、MPG、MPEG、AVI、MOV、FLV。作品必须为原创,时长不超过 6 分钟,谢绝由图片简单拼接而成的“假视频”

二、 报价文件组成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

(二)投标人近三年内参加过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违约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函。)

(三)具有良好的信用。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网址证明截图加盖公章)

(四)具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 2021 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和企业纳税证明记录证明)

(五)有承担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三、工作完成时限

承担该项目的单位须在与海口市林业局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视频制作,并向海口市林业局提供三份刻录视频光盘。

六、询价文件要求

参与询价的投标人至少应提供以下材料并全部密封报送至海口市林业局:

(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

三证合一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二)符合以上资质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书;

(三)法人授权书;

(四)报价函;

(五)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上述材料均分别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并密封(封面需标注项目名称),同时提交盖章版扫描件。

七、选定原则

按综合评分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未中标的单位,我局不再另行通知,所提交的材料不予退回。

八、报价时间、地点

(一)报价时间:截止 2023年6月29日17:00 前,本次报价为最终报价,过时视为放弃参加本次询价的权利。

(二)报送方式:请将报价材料全部密封报送至海口市秀英区

区长滨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 17 号北楼 5025 办公室。联系人:宋先生,联系电话:0898-********,特此公告。

标签: 党建 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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