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柏叶基地锅炉房、弹药库及接待中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材料
辽宁省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柏叶基地锅炉房、弹药库及接待中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材料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辽宁省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柏叶基地)锅炉房、弹药库及接待中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辽宁省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柏叶基地)锅炉房、弹药库及接待中心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沈阳市浑南区祝家街道柏叶300号
3、建设单位:辽宁省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4、建设内容:项目建设锅炉房、弹药库及接待中心,总占地面积6666.7m2,建筑面积6976.15m2,项目总投资401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7万元,劳动定员50人,年工作365天。
5、公示时间:2021年3月19日至2021年4月16日(20个工作日)
6、联系人:左宏刚
7、联系电话:182*****419
8、附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辽宁省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2021年3月19日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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