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灵甸工业集中区消防安全评估招标公告
海门灵甸工业集中区消防安全评估招标公告
海门灵甸工业集中区消防安全评估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名称 海门灵甸工业集中区消防安全评估
项目编号 hmljxq********1
一. 招标条件
海门灵甸工业集中区消防安全评估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海门灵甸工业集中区消防安全评估;
2.2招标范围:对海门灵甸工业集中区12家化工企业和5家非化工企业进行消防安全评估,出具具有法律效率和消防部门认可的消防安全评估报告;
2.3项目实施地点:海门灵甸工业集中区;
2.4计划投资:人民币12万元(含税);
2.5实施周期:2015年11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备消防安全评估二级及以上级资质(二级资质需为江苏省内公司);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单位近两年有完成过同类消防安全评估项目;
3.5投标单位近三年内无违法执业行为记录,没有因单位履行能力、信誉对项目造成负面影响和诉讼;
3.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和规定。
四、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后审,取消所有形式投标报名以及集中踏勘现场环节。
五、获取本工程招标文件(含投标单位资格审查须知、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控制价等资料的具体内容到海门市基层权力阳光运行网临江新区(http://58.221.172.42/hmqlyg/town/z_ljxq/index.html)或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镇级平台交易中下载,获取时间由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开始,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结束,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向海门市基层权力阳光运行网以无记名的方式提出,提出时间及答疑时间、开标时间等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标办法:最低价法
七、本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0日至2015年10月28日
九 、代理机构:本工程由南通星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招标代理:南通星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丽萍 联系电话: ********/139*****222
招标人:海门市临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秦俊辉 151*****450
海门市临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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