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滁州市科技创新谷设计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项目编号:czsjgc202306-017
招 标 人: 滁州市鑫通科技有限公司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2023年6月21日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9
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 32
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3
第五章 设计任务书 42
第六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50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65
第八章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 7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滁州市科技创新谷设计项目招标公告信息电子招标投标
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
滁州市科技创新谷设计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招标人
滁州市鑫通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滁州市鑫通科技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
1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名称
滁州市科技创新谷设计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czsjgc202306-017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czsjgc202306-017
建设地点
滁州市
建设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约 104.44 亩,总建筑面积约 27.22 万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约1850万元
计划工期
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
规划红线范围内设计总承包,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项目类别
房建工程
其他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条件
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全市范围内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本行政区域内房建和市政建设项目投标。
2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1条信誉要求-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投标。
备注:第12条按照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多标段投标
/
其他要求
无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3年6月21日17时00分至2023年7月11日8时00分。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chuzhou.gov.cn/查阅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拨打0550-3801701。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23年6月21日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年7月11日8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3年7月11日8时00分
开标地点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二楼)
招标文件价格
0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等网站发布。
投标保证金收取
保证金收取
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万元。
本项目对中小企业免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均为中小企业。如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声明与事实不符,视其投标保证金评审不通过,并报监管部门处理如中标后发现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有弄虚作假情形,监管部门将从重从严处理。
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万元。
投标保证金形式
支持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担保。
接收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信息
银行转账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须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完毕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下列账户之一,投标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南谯政务新区支行
账号:6232811720000010947
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账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059
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滁州分行
账号:17824918014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滁州市科技创新谷设计项目投标保证金。
各投标人请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否则在开标时无法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将导致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投标保函要求
1采用电子保函的,投标人可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函。操作手册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融服务平台-通知公告。为减轻投标人负担,鼓励优先使用电子保函形式。
2采用纸质银行保函的,应为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采用纸质担保机构担保的,应为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采用纸质保证保险的,应为保险公司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保证保险。
3采用纸质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担保机构担保的,纸质保函原件扫描件须上传至投标文件资信证明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4投标保函的保证期截止时间不得早于该项目投标有效期的截止时间,否则招标人予以拒收。
5注意事项:
1投标人采用纸质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担保机构担保的,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即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金融机构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2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保证金缴纳材料进行核查。如提供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形式的,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查询途径进行查询核实并将是否存在异常情形的核实情况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
3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前将其开具至本招标项目的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原件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一致,如存在未按照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应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备注
1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保证金由牵头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或由牵头人办理投标担保。
2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条款仅针对在投标过程中未违反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3.4.4项约定的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存在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3.4.4项约定情形,则无条件按招标人要求的金额时间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如出现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 3.4.4 项所列情形的,提供担保的银行担保机构及保险机构将无条件向招标人支付保函所列的全部投标保证金金额,该支付行为视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投标人采用虚假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除依法承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法律责任外,还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承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民事责任,其承担方式为限时足额缴纳招标文件所列全部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招标人发出追缴通知后的规定缴纳时间内不能足额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依法提起诉讼追缴,招标人因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4中小型企业的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上述企业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人相关承诺声明及提供的材料认定。中标单位为中小企业的,中标公示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其他说明
重要说明
1本项目只接受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61.190.70.20hggfwpt-zhutiku登记并进行信息确认提交的投标人投标,未登记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并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进行信息填写及确认提交已办理过CA数字证书视为已在省库登记,进行信息更新及确认提交即可。办理流程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中的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及市场主体登记。相关服务电话: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010-86483801转5-2 2 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安徽CA客服400-880-49590550-3019013工作日,CFCA客服025-66085508 0550-3801669工作日3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问题:400-998-00008:00-21:000550-3801701工作日。因未及时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省主体库对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并确认提交,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为保证系统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请各主体在工作时间进行主体信息登记更新投标文件制作等相关操作。
2请投标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参加本项目的程序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投标人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文件及网上提问操作手册。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投标人无须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s://ggzy.chuzhou.gov.cn/BidOpening,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无需到开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须知中的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解密时间要求为:从本项目解密程序开始时计时,至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特别提示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均支持保函使用。
2.投标人应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填写投标信息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
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投标人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软件下载栏目点击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投标文件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50-3801701,4009980000。
4.如果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更改,应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
5.投标人应当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制作成功后进行投标文件上传。
6.投标人须用CA数字证书盖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建议使用主锁。如未办理CA数字证书请及时办理,网上办理和窗口办理均可。查看办理所需资料请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办事指南>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因未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7.请投标人注意加密投标文件CA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不在有效期的CA数字证书无法解密投标文件。
8.投标人投标MAC地址一致或申请开具电子保函MAC地址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9.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单方面出现其他投标人材料的依法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10.评标时查询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及造价软件加密锁号。若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或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信息与其他投标人雷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11.若存在不予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情形,银行转账的,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缴,递交保函的,由招标人予以追缴。
12.投标人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其异议投诉应当由联合体全体成员共同提出。联合体成员单独进行异议投诉的,应当书面征得联合体其他成员同意,联合体成员之间投诉的除外。
13.投标人联系人或联系电话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并报告监管部门作不良行为处理和进一步调查。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滁州市鑫通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滁州市南谯区中都大道与醉翁路交叉口西南角城投大厦
招标人联系人
李经理
招标人电话
0550-351830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6楼620室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关勤勤
代理机构电话
0550-35195901890960575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建设地点
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设计计划周期
设计计划周期:60日历天。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深化设计
2深化设计确定后,4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并配合图审。
备注:中标单位在招标人规定的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因中标单位原因每延误一天,从设计费中扣除3000元/天违约金。延期达到50%及以上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赔偿一切损失。
1.3.3
质量要求
必须满足国家现行规定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详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详见招标公告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
详见招标文件
1.9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时间: /
形式: /
1.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另行约定
分包金额要求:另行约定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经招标人同意,且满足分包工程的资质要求。
注:允许分包的,其分包合同须报建设单位备案。
偏离
不允许除细微偏差,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 1.12 项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澄清答疑文件。
2.2
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于2023年7月1日8时投标截止 10 日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异议,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2.3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及方式
2023 年7月3日17时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答疑澄清文件栏目予以公告。
3.2.1
增值税税金
1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
简易计算方法
2发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税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其它: / 。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为68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总建筑面积暂按27.22万平方米计算,最终建筑面积以施工图审查文件为准,以中标综合单价最终建筑面积作为该项目的结算总价。
投标报价为完成本次设计内容所确定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工资差旅费含各阶段设计过程中或设计成果确认后非发包人原因进行的设计变更修改调整费用各阶段成果报建/报审及技术咨询费各阶段设计专家评审所需所有费用图文资料费管理费利润税金招标代理费专家评审费等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及国家征收的各种税费等所有费用。
3.2.5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无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120日历天。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3.4.1
投标保证金
详见招标公告
3.4.4
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详见本章3.4.4条款
3.5.8
投标文件份数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上传。
投标人中标后须递交与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并按要求加盖单位章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2 份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
4.3.2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退还安排: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见招标公告
5.2
开标程序
1解密时间:解密程序开始后60分钟内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解密时间为2023年7月11日8时00分至2023年7月11日9时00分。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投标人名称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完成解密工作,导入并读取所有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
5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
6开标结束。
多标段开标顺序: / 。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专家由招标人在开标前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3 名,并标明排序。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公示期限: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7.5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
7.6
中标通知书发出形式
数据电文
7.7
中标结果公示媒介
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公示期限:1日
7.8
履约担保
不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形式:支持银行转账银行保函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担保保函商业保险第三方担保无条件担保使用。
金 额:中标单价27.22万平方米2%,取整到千位
收款单位:另行通知
开户银行:另行通知
银行账号:另行通知
缴纳时限:另行通知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限:履约保证金有效期满7日内最迟不得超过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28天。
其他相关要求:
采用银行保函的具体要求:
保函应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型保函无条件保函
须从中标人基本账户办理
须有保函编号
须加盖银行公章而非银行业务专用章
须经招标人认可。
2采用担保保函的具体要求:须经招标人认可
3采用商业保险的具体要求:须经招标人认可
4采用第三方担保的具体要求:须经招标人认可
5联合体参加投标且中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按上述要求缴纳履约担保。
注:履约保函格式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2111号执行。
7.9
签订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 日内,应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并商讨书面合同签订事宜。中标人和招标人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专家评审劳务费
10.1.1
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具体金额: 45300 元
代理服务费主体: 中标单位 。
10.1.2
专家评审劳务费
费用或支付标准:以实际发生为准
支付主体:中标单位。
10.2 招标文件获取与通知
10.2.1
电子招投标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10.3
知识产权的范围
及归属
投标人投标的投标文件设计成果图纸等全部技术资料的所有权知识产权将归属于招标人,且不得索回。招标人或者中标人采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方案设计成果图纸等资料中的内容,不需要征得该未中标人的书面同意,不需要支付任何使用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设计成果及技术资料等均不得有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造成相关责任及索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保密要求
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只供本次活动使用,各投标人应承担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拷贝和传播。
10.4
相关要求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均支持保函使用。
10.5
评标过程中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1评标委员会通过网上招投标系统将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以询标函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登录网上招投标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并确保联系方式有效,以便及时接收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函。
2因投标人未登录网上招投标系统导致无法及时接收询标函远程网上询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的视同投标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的权利,评标委员会可按对投标人不利的解释进行判定。
10.6
解释权
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4系统中提供的表格或格式文件与招标文件中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中提供的为准
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7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等章节中发包人和承包人,等同于招标投标阶段的招标人和投标人/中标人。
10.9
其他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工作人员,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将被依法处罚。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人资质等证明资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和法律责任。若投诉人或举报人对前述资料或证明资料存在争议,进行有效投诉或举报, 被投诉人被举报人应当主动配合执法机关调查,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举证,提供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拒不配合执法机构调查,且未在规定期限内举证提供证明资料原件的,执法机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依法处理。
2中标人未履行下述义务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依法对中标人进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招标文件载明在规定期限内中标人应领取中标通知书,若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中标通知书,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
中标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实施信用惩戒
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供货安装义务等情况,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实施信用惩戒
中标人中标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中标条件的,中标无效,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
中标人在中标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
10.11
变更招标方式
按照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现行规定执行。
人员变更
项目负责人变更必须经发包人批准,并满足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变更行为管理的通知及滁州市相关规定要求,除因重病或重伤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辞职的发生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不能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无能力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建设单位要求更换的被责令停止职业资格的因犯罪被羁押或判刑的死亡的等原因外,原则上不得变更。其中,亡故的需提供公安部门开具的死亡证明重大疾病的需提供三甲及以上医院证明出国辞职等原因提出变更的,除需提供相关证明外,须缴纳10万元违约金,否则不得变更。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投标承诺配备的同等条件人员,并按照滁州市有关规定履行变更审批程序。
其他要求
1中标人要求:中标人必须为施工全过程提供服务包括设计变更现场技术指导及验收等。招标人需要设计人员到达施工现场提供技术服务,中标人项目负责人在 48 小时内不能到达现场设计代表24小时内不能到达现场,根据业主要求需负责人或设计代表到达现场,每发生一次,予以10000元/次的违约金。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予以3000元/次的违约金。
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直接组织并参加项目设计全过程,应参加会议汇报,在设计过程及后期施工过程中能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配合过程变更方案审查和参加过程验收等服务。如项目负责人缺席缺岗,不履行职责,予以10000元/次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3设计人员要求: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中标单位的设计团队须提供驻场服务,费用全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为此不再支付任何费用,项目负责人每月驻滁不少于 10 日历天,否则,每缺少一天予以10000元的违约金。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等组建设计机构,并满足招标人对设计周期质量的要求。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业的负责人。项目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如要求设计单位配合的,设计单位应委派一名设计代表驻场办公,每月不少于 20 天驻场时间,每缺少一天予以 10000 元的违约金。如施工现场遇急需设计人提供技术指导的,设计人应及时配合解决。
所有违约金付款时均从设计费中直接扣除。
友情提示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系统后,需要投标企业和招标代理公司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共同解锁,不存在商务报价等投标信息通过系统泄密的风险投标截止时间前,已上传的投标文件也可以撤回修改。集中到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可能出现由于投标企业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不熟练网络拥堵等不可预知的情况而且无法及时解决,丧失投标机会,请各投标企业提前制作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否则由于无法及时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而无效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况,责任自负
特别说明
1招标人将保留对中标候选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投标单位的提供的业绩人员配备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的权利,若考察发现有弄虚作假等问题,将取消其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2设计补偿费用:考虑本次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投标成本较高,经招标人研究决定,将分别对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给予10万元6万元的方案补偿此费用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支付,含在投标报价中对前三名以外的其他投标人不进行任何设计补偿和奖励。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的设计成果文件归招标人所有。上述费用应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让利中考虑上述费用。
投标人须知正文修改一览表
投标人须知正文条款内容修改如下:
条款编号
示范文本中条款内容
修改后条款内容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责令停业的
1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5无论投标人是否到施工现场实地踏勘,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或现场情况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等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澄清。
1.11 分包
1.11.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1分包内容要求:招标人允许分包或不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如有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2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且具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
3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明确拟分包的工程及规模,且投标人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合同条款的相关要求。
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就分包项目
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 偏离
1.12.1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1.12.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文件存在第四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无效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
1.12.3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
1在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或未被否决投标的情况下,出现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的算术性错误和投标报价的其他错误
2投标文件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
1.12.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
对于本章第 1.12.3 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
对于本章第 1.12.3 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资格审查办法
4评标办法
5设计任务书
6合同条款及格式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3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2.2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上留言或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3招标文件的澄清
招标人可以澄清招标文件,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澄清的方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的具体组成部分及材料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2 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4款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12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认可的保证金格式递交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采用投标电子保函的保证期截止时间不得早于该项目投标有效期的截止时间。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 3.3.3 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中标通知书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在投标中存在弄虚作假串通投标或视为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
4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或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信息与其他投标人雷同的。
5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4.5 投标保证金按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管理规定滁公管20217号规定执行。
3.5投标文件的编制
3.5.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特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2本次投标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的要求,在投标人的电子系统中制作签章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3.5.3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5.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资格审查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5.5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如果签订合同后发现中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3.5.6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下载。
2招标文件中签章是指签字或盖章。在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签章处,投标人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章或直接上传加盖投标人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或签字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 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章或直接上传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或签字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采用CA数字证书加密的,加密时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把CA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
3.5.7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3.5.8 投标人中标后须递交与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设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4.投标
4.1投标文件上传
4.1.1请投标人通过系统下载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利用CA数字证书进行上传投标文件,上传已加密的投标文件,务必通过此方式上传投标文件。
4.1.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编制签章上传过程中如有任何操作的疑问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电话:0550-3801701。
4.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2.1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5.6项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4.3 投标文件的递交
4.3.1 投标人应当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系统。
4.3.2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3.3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网上递交, 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投标截止时间后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投标无效。
4.4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4.1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自行从网上招投标系统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并可修改后重新加密上传,开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最终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开标时间和地点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投标人名称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完成解密工作,导入并读取所有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
4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
5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招标人在开标过程中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异议与答复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 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依法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7.4 业绩奖项公示
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的得分业绩和奖项进行公示。
7.5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6 中标通知
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数据电文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7 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依法公示中标结果。
7.8 履约担保
7.8.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8.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8.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9 签订合同
7.9.1本招标设计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7.6款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
7.9.2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9.3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9.4 除法定情形外,合同履行期间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确需变更的,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不低于投标文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7.9.5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9.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9.5.2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事项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9.5.1项规定的期限内。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
一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资信证明文件评审
条款号
审查内容
评审标准
1
审查资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检验电子标书
诚信投标承诺书
检验电子标书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企业资质证书
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注册证书另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执业注册信息的网站截图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含官网在线打印件,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同一人担任不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该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提供本人在其他公司任法定代表人的营业执照及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暂未缴纳养老保险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重要提示:
1资格审查材料可以选择上传到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制作投标文件时插上CA数字证书,从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挑选相关材料,或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至指定位置若所需材料无对应栏目,则将该材料上传至其他所需材料里,做电子投标文件时从其他所需材料里获取。请各投标人自行完善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的单位信息,保证信息最新且有效。或使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接口获取营业执照建设工程相关证书等政务数据,投标人自行核验政务数据的准确性,对引用的政务数据承担责任。
2评标专家在检验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如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料的,视为无效标处理。即使投标人将原件携带至现场的,同样按无效标处理。
3自2022年1月1日起,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委任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含一级二级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和安徽省关于执行<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其他省份建造师电子证书执行该省现行政策规定。
1.审查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2诚信投标承诺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企业资质证书
5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注册证书另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执业注册信息的网站截图
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含官网在线打印件,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同一人担任不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该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提供本人在其他公司任法定代表人的营业执照及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暂未缴纳养老保险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温馨提示:
1请各投标人自行完善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的单位基本信息,保证信息最新且有效。
2请投标人认真准备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如评标专家在检验电子标书过程中,如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标书中相关资料的,视为无效标处理。即使投标人将原件携带至现场的,同样按无效标处理。
2.审查办法
由评标委员会按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中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评审表要求对投标人审查资料进行核验。
3.评标委员会和审查标准
3.1资格审查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3.2由评标委员会按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要求对投标人的审查资料进行核验。投标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1未上传电子标书或电子标书经审查不合格
2联合体投标人没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3保证金不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其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投标人未办理省主体库登记入库手续的
5投标人投标 MAC 地址一致的
6投标人申请开具电子保函 MAC 地址一致的
7投标人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及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信息雷同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审查结果
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程序。
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资信评分细则25分
序号
评审项
评审细则
1
设计团队整体水平
15分
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3分
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
建结水电暖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每提供一个专业的负责人的得2分,满分12分。注:一人同时具有多个国家注册资格或多人具有同一个国家注册资格的,均只按一个人计算,不重复计分。对应专业的国家注册资格是指: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须同时提供下列材料原件扫描件:职称证书注册证书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2
企业业绩5分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一个单体建筑面积5万或群体建筑面积20万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不包含交通运输类建筑设计业绩的,得2分,如该业绩为产业园区类项目不含生产性厂房园区和商业园区可另加1分本项满分5分。
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合同中约定面积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的原件扫描件。如上述材料不能够充分有效证明该业绩的建筑面积工程类型等评审因素的,还须另外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本项目仅限提供两个有效业绩,提供的项目业绩只计算评标分值对应的项目数量,按照排列顺序从首个业绩开始评审至对应数量,超出部分不进行评审。对应数量内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得分的,不再补充评审超出部分业绩。
如:提供 2 个业绩即得满分的,按照投标文件排序评审第一第二项业绩,其余超出部分不再评审。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
3
项目负责人荣誉5分
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项目负责人每提供一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设计的公共建筑获得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项的得2分,获得国家级优秀勘察设计奖的得3分,本项满分5分直辖市等同于省级。本项评分内容最多提供两个奖项,同一个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按分值高的计入且只计一次分值。须同时提供下列材料原件扫描件: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或或获奖的相关文件原件扫描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设计合同,两项材料缺一不可。有效时间以证书或获奖的相关文件落款日期为准。
注:1奖项荣誉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勘察设计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为准。
如为勘察设计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为准。针对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投标文件中须另行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截图。
2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2拟派项目负责人奖项必须是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的业绩。若合同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的,须另行提供已完成施工图审查的书面证明材料或由委托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
二技术标评分细则55分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审内容
1
规划方案
10分
充分了解项目的规划方案功能定位总体布局规划效果意向以及对本项目的设计创意与亮点建筑形象的整体性标志性功能与形象的巧妙结合等方面综合评述。
由评标委员会综合对比评审,优秀得10分,良好得9分,一般的得8分,合格得7分,不合格或未提供的得0分。
2
建筑方案
20分
1建筑物主体结构选型合理,相关技术经济分析充分结构水电设计与建筑符合性强系统先进造价经济,立面及造型:美观实用,现代感强。此评分项上传至技术标建筑方案打分点1,切勿传错,否则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由评标委员会综合对比评审,优秀得5分,良好得4.5分,一般的得4分,合格得3.5分,不合格或未提供的得0分。
2统筹规划整个园区环境,结构方案比选科学切合实际针对性强,上下部结构选型科学。此评分项上传至技术标建筑方案打分点2,切勿传错,否则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由评标委员会综合对比评审,优秀得5分,良好得4.5分,一般的得4分,合格得3.5分,不合格或未提供的得0分。
3对园区的配套设施消防环保节能绿色建筑等方面考虑充分合理,功能分区明确配置合理,满足使用要求。此评分项上传至技术标建筑方案打分点3,切勿传错,否则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由评标委员会综合对比评审,优秀得5分,良好得4.5分,一般的得4分,合格得3.5分,不合格或未提供的得0分。
4主要建筑:充分考虑设计施工的经济性,估算资料齐全。此评分项上传至技术标建筑方案打分点4,切勿传错,否则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由评标委员会综合对比评审,优秀得5分,良好得4.5分,一般的得4分,合格得3.5分,不合格或未提供的得0分。
3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绿色建筑设计/经济分析
5分
绿色建筑设计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及符合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
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健康技术措施,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合理采用绿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充分考虑技术经济性与实际使用效果。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不超要求的总造价,满足设计任务书及符合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
由评标委员会综合对比评审,优秀得5分,良好得4.5分,一般的得4分,合格得3.5分,不合格或未提供的得0分。
4
项目的重难点分析
5分
对项目的重难点进行分析,分析合理有依据对项目难点提出解决方案,同时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由评标委员会综合对比评审,优秀得5分,良好得4.5分,一般的得4分,合格得3.5分,不合格或未提供的得0分。
5
多媒体设计方案演示
15分
投标人将规划方案建筑方案采用多媒体演示材料进行展示演示视频不超过10分钟,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方案的展示效果进行综合评分。优秀得 15 分,良好的得 13.5 分,一般的得 12 分,合格的得 10.5 分,没有的不得分,本项满分15分。
发送视频时请将文件命名项目名称,在项目解密时间内2023年7月11日8时00分至2023年7月11日9时00分发送至邮箱czsctgczx163.com,在发送邮箱的主题中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的视频或视频无法打开的,此项分值均按零分计入。按照视频接收的先后顺序进行编号并依次进行视频演示,演示内容不得出现任何可能泄露投标人单位及个人信息的文字图片图表等有关表述,否则技术标按零分处理
注:1该项由专家评委评审打分,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2该项目技术标为暗标评审,评审前系统自动对所有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编号投标企业制作的技术标部分不得出现可能泄露投标人单位及个人信息的文字个人信息的图片个人信息的图表技术标部分不得签章等有关表述,否则技术标按零分处理。
3技术标为横向暗标,请投标单位按评分节点上传至系统对应模块,切勿传错,否则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三商务标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4.2.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商务标签字盖章
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报价。
4.2.2
响应性评审标准
工期
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
7.1
商务
评分
20分
1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68元/平方米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2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F值相比,相同的得20分,每增加 1%扣0.1 分,每减少 1%均扣 0.05 分,不足 1%时按插入法计算,扣完为止。本项满分20分。
3评标基准价 F B1- k,B值为计算范围内有效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其中K为调整系数,K的取值为-0.5%1号,0%2号,0.5%3号,1.0%4号,1.5%5号。
4F 值算术平均值报价与 F 值百分比及总得分时,均取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商务标评审表注:
B 值计算范围:
投标人资信技术得分合计分值低于所有通过资信技术商务评审有效投标人资信技术得分合计分值平均分值的,该投标人的商标报价将不参与商务标评分中 B 值的计算,但仍可参与评标评分。
B 值为符合上述条件的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2只有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参加评分。
3本表所称投标报价是指按招标文件规定修正后的投标总报价多算投标报价多报费用不扣减。
4k值的抽取:资信标技术标商务标评审完成后,招标人抽取k值,并根据抽取的k值计算F值,评标办法中的评标基准价计算出来后,除数字计算错误外,其他情况均不再调整。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名,并标明排序,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如总得分相等,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仍相等,由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或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排名。
在专家评审结束后,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初步结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联合惩戒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网上查询要求及渠道按附件1执行。若核查结果与投标人承诺不一致,则提交评标委员会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依次替补,并再次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核查结果不改变原评标基准值。
2.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本评标办法,应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各评委必须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各评委对其各自评审结果负责,并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评标委员会应加强对报价合理性审查。评标评审委员会认为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存在异常低价,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评标委员会认定其存在履约及质量安全风险的,评标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评标程序
评标先做准备工作,再进行资格技术标评审,然后进行商务标评审。
3.1评标准备工作
评标委员会熟悉评标工作情况:
1阅读由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工程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项目情况材料。
2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招标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3熟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
4核对评标工作用表。
3.2技术标评审
详见技术标评审表。
3.3商务标评审
详见商务标评审表。
3.4推荐中标候选人
资信评审技术标评审商务标评审后,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4.评审内容
4.1技术标评审
见技术标评审表。
4.2商务标评审
只有通过技术标评审的投标才能够进入本阶段评审。
4.2.1形式性评审标准:见商务标评审表。
4.2.2响应性评审标准:见商务标评审表。
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4.2.3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审核并确认结果,投标报价有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或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中标价原则上以调整或修正后的价格为准,调整或修正后的价格与投标报价相比,价格低的为中标价。投标人不接受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无效投标条款
5.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招标人将拒收投标文件:
(1)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有效电子投标文件的,开标系统不予接收,投标将被拒绝。
2所有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里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投标企业接到远程解密指令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以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投标文件无效因招标人或代理公司原因或网上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经代理公司申请后可延迟解密时间。
5.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的,经评审后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5.2.1商务标评审
(1)评标委员会依据商务标评审表进行形式性评审和响应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5.3其他无效投标情况:
1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2按第四章评标方法第4.2.4项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或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4投标人有串通投标视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5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6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导致实质性内容不全以及实质上不响应,或者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
7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实质性条件。
9投标文件中填报的拟任项目负责人与资格审查通过的项目负责人前后不一致的。
10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的投标报价的。
11投标人投标MAC地址一致。
12投标人单方面出现其他投标人材料。
13评标时查询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及造价软件加密锁号。若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或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信息与其他投标人雷同的,投标无效。
14投标人申请开具电子保函MAC地址一致。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其他评标办法请一并修改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6.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按照投标文件规定进行澄清补正后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确认后即为该投标人的最终投标报价。投标人一旦中标,此报价即为中标价。
7.评分标准
7.1评分标准:见资信技术及商务评分表。
8.评审结果
8.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其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8.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览表。
5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
7评标情况一览表。
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8.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
9.其他
投标人提供的与投标文件有关的各类证书证明文件资料等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投标人负全责。
第五章 设计任务书
一项目理念
滁州科技创新谷以搭建区域性创新中心服务科技成果转化孵化头部创新企业为目标,围绕光伏半导体汽车新能源电池医疗器械智能家电等产业链条创新要素的培育和集聚,定位国际水准国内一流,以活力智慧共享生态的设计理念,构建集创新要素孵化链条创业街区双创文化为一体的新型创新生态体系,打造集工作研学生产生活休闲于一体的复合型功能园区,力争成为我市重要的科技创新策源地和新兴产业聚集地。
二功能需求
1建设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约 104.44 亩,总建筑面积约 27.22 万平方米。
2功能定位
科技研发平台集聚区。聚焦我市重大产业布局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建设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办公用房,汇聚承载相关研发平台,深入推进区域性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科技成果转化展示集中区。建设成果展示厅会务区等办公用房,打造滁州市科技成果展示馆市科技大市场市技术转移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南京都市圈滁州科技生态图谱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滁州分中心等。
全链条科技企业孵化展示区。建设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中试厂房到总部经济涵盖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的科技研发办公用房。招引汇聚一批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行业头部企业。依托原创科技城产业空间,建立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区全链条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汇聚创新创业资源要素,打造双创升级版。
生活休闲型创业社区。配套规划建设商务酒店商业空间,引入全要素的配套服务设施,满足企业经营和员工日常工作生活等所需的商务服务社区服务需求。构建集生产要素产业集群创新文化商务休闲为一体的创新生态体系。
开放型智慧园区。鉴于园区未来的功能多样性出入开放性用户复杂性访客随机性,园区的管理是全方位多层次的管理。园区拟利用新一代信息与通信技术来感知监测分析控制整合园区各个关键环节的资源,在此基础上实现对各种需求做出智慧响应,使园区整体的运行具备自我组织自我运行自我优化的能力,为园区企业创造一个绿色和谐开放安全的发展环境,提供高效便捷个性化的发展空间。总体任务以实现效能园区开放园区科技园区平安园区为核心目标。
三设计范围内容及要求
1具体设计范围以招标人的书面委托为准,招标人有权调整设计用地范围和面积。
2设计内容:规划红线范围内设计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总体详细规划总平面设计地质勘探地形测量环评地震评价交通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安评含编制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论证报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周边环境调查含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城市地下管线情况各单体及单体配套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各单体建筑深基坑支护人防消防幕墙景观绿化含雕塑室外道排园区照明水电气等综合能源管线综合智能化楼体亮化含标识标牌标志标线标牌含地上和地下除酒店以外的装饰装修精装修,深度需满足招标人要求等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期图纸变更调整等。
2相关专业全过程设计及概预算文件编制及项目建设期间后续服务工作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
3配合水电气等行业主管单位进行红线外水电气等专业设计,并做好方案统筹
4设施设备清单编制如需
5项目精装修设计及施工过程中,根据发包人要求进行消防结构幕墙景观排油烟排污精装修范围之外的机电设备等的相关现场踏勘复核及改造设计工作
6土地报批过程中的设计配合,包括规划方案审查控规调整配合等
7发包人委托的与项目有关的其它设计内容
以上设计内容涉及特殊专业资质的,如中标人不具备特殊专业资质,可另行委托经招标人认可的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实施,其服务费用均包含在总报价中,招标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但中标人须对设计成果负总责。如中标人委托的专业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满足发包人要求,发包人有权直接委托其他专业公司进行上述设计内容,所发生的设计费用从中标人设计费中直接扣除。
3中标方案并非最终设计方案,中标人需无条件根据发包人的需求修改完善直至发包人认可,并通过规划主管部门的审批。
4地质勘探工作要求
1按照国家现行勘察规范要求和设计要求,勘察必须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勘察强制性规范要求。
勘探工作包括地形预勘和详勘两个阶段
预勘阶段:中标人在中标后即进场进行,不得以现场不具备条件为由拒绝进场,对设计用地范围进行初勘,为项目整体规划平面布置提供精准参考。
详勘阶段:规划方案确定后,根据总平面布置,进行详勘,为施工图设计提供依据。中标人需单独提供各单体构筑物地下车库及坡道及道路工程的详细勘察报告,并能满足设计与施工要求。勘察遇水塘沟渠杂填土区等特殊地质地貌时,要加密钻孔勘探。勘察反映的原地貌高程需与现状高程吻合,能全面完整反映地质情况。在勘察过程中要求根据以往经验和场地地层的起伏程度适当增加勘探孔的数量及孔深,以便更准确地查明场地的地质情况。应根据场地状况适当附以螺旋钻,以查明建筑物场地范围内是否存在暗塘浜沟及其分布范围。
中标人应确保勘探成果质量,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由于中标人提供的勘探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中标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中标人无力补充完善,发包人将另行委托其他单位补充完善,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从中标人设计费中直接扣除,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委托单位。
如因勘探不详,导致结果与现场实际不符,每出现一次,中标人需承担 2000 元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单体工程后期工程变更签证累计超出该单体施工合同价 3%的,中标人另外承担该单体最终设计费 5%的违约金。
如因勘探不详,导致结果与现场实际不符,每出现一次,中标人需承担 2000 元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道路工程后期工程变更签证累计超出道路施工合同价3%的,中标人另外承担设计暂定合同总价0.5%的违约金。
如因勘探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中标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承担暂定设计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以外,还需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5测绘工作要求
1测绘工作包括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测绘,包括地形图平面平面控制测绘高程控制测绘水准边线放线主要障碍物如高压线杆房屋桥涵水塘沟渠退耕还林区杂填土区等测绘,障碍物测绘应准确反应障碍坐标位置范围底部高程面积深度,主要障碍物应列统计清单。中标人需根据第一次测绘成果进行土方平衡计算。
第二阶段测绘,在土方平衡后进行,作为竖向设计的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地形图平面。
第三阶段测绘,在施工前进行,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招标设计用地范围内所有建构 筑物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的定位放桩道路放线及其他测绘工作。
第四阶段测绘,内容包括各拟建单体建设完工的单体竣工测绘。
第五阶段测绘,内容包括国家有关规范要求的建筑物沉降观测。
2中标人应确保测绘成果质量,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由于中标人提供的测绘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中标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中标人无力补充完善,招标人将另行委托其他单位补充完善,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从中标人设计费中直接扣除,由发包人直接支付给委托单位。
如因测绘不详,导致结果与现场实际不符,每出现一次中标人需承担2000元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单体工程后期工程变更签证累计超出该单体施工合同价3%的,中标人另外承担该单体最终设计费5%的违约金。
如因测绘不详,导致结果与现场实际不符,每出现一次中标人需承担2000元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道路工程后期工程变更签证累计超出道路施工合同价3%的,中标人另外承担设计暂定合同总价0.5%的违约金。
如因测绘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中标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承担暂定设计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以外,还需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6初步设计如需及概算要求
1根据批准后的设计方案完成全套初步设计文件和概算编制,根据项目要求,按照需要协助发包人按规定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2初步设计需确保通过初步设计含概算评审,初步设计含概算评审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概算编制需由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及盖章,要求准确全面,清单详尽,并能指导后期施工图设计。如因中标人概算编制不准确,导致施工图预算超过初步设计概算10%的,中标人承担暂定设计合同总价0.5%的违约金。
4中标人如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且来源唯一或含有专利技术,或需要供应商研发的,则应尽早在设计文件中告知招标人一般材料选用和设备系统的设计,则应在初步设计阶段就提出有关技术参数及其建议的设备型号和规格。
7施工图设计要求
1施工图设计需符合规范要求,确保通过各项专项审查。
2中标人应认真进行施工图设计,确保施工图完整详细,能准确地指导施工,确保施工中不出现错漏现象。
3除酒店商业以外的其他建筑均需进行装饰装修设计,设计深度需满足招标人要求,成果展示厅等特殊区域的装修须与招标人进行密切沟通,达到理想的设计效果。
4本项目如需进行装配式设计,后期施工深化设计需纳入中标人设计范围内,中标人需提前做好范围界定并相应进行配合设计。
5中标人需要详细出具施工节点的大样图和具体做法,不可以直接简单套用图集。如因缺少节点大样图导致现场施工缺漏或工程量拆改反复,设计人需承担3000元/次的违约金,如因此造成单体工程后期工程变更签证累计超出该单体施工合同价3%的,设计人需承担该单体最终设计费5%的违约金。
6中标人需认真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施工图设计,并且各专业设计需进行综合,不得出现专业之间的设计矛盾和相互打架的情况,不得出现施工图与效果图模型不符的情况,不得出现设计节点遗漏的情况,不得出现图纸与现场不符的情况,每出现一次,中标人需承担 3000 元的违约金如因此造成单体工程变更签证累计超出该单体总包施工合同价 3%的,中标人另外承担该单体最终设计费 5%的违约金如因此造成景观工程等各配套专业变更签证累计超出该配套专业合同价 3%的,中标人另外承担暂定设计合同总价 0.5%的违约金。
7施工图设计除需满足规范要求外,还需要充分考虑方便施工易于控制施工质量便于采购施工材料和便于交付使用后的日常管理等因素。
8中标人应在满足国家相关设计技术规范要求发包人使用需求功能定位和不降低项目品质的前提下,根据批复的项目总概算控制施工图设计,尽可能优化设计方案,节约工程造价。
9中标人自行设计的供电供水等专业设计必须确保通过职能部门审查,投标人投标时应充分考虑费用标准,所有工作均由中标人独立完成,发包人不负责该部分相关协调工作,所发生费用均含在设计费用内。如中标人未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完成供电供水设计及审查工作,或中标人设计成果不能满足招标人需求时,招标人有权将该部分设计工作另行委托专业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所发生的费用从中标人设计费中直接扣除后支付给委托单位。
10本项目绿色建筑设计需满足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的要求。在施工图设计时应充分考虑,设计费不予调整。
11中标人在进行室内外管线设计时,应进行合理优化,并在实施过程中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进行管线定位指导现场施工,如因定位不清或设计未合理优化,导致降低室内净高室内管线冲突占用室外绿化等影响项目使用和美观的情况,每发生一次,中标人承担 3000 元的违约金。
12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需经招标人委托的专业审查机构审查合格,中标人需积极配合,并需按审查意见进行修改。
13中标人对设计深度和质量负责,发包人政府部门或相关单位的审查并不减少中标人的责任。如因设计文件未获政府批准,中标人还应承担反复修改设计的责任与工作。
8配合阶段要求
1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及入驻单位,在项目精装修设计及施工过程中开展消防不含末端结构幕墙排污等相关现场踏勘复核及改造设计工作,并配合图纸审查需要出具正式的审核文件。
2中标人需配合发包人对维修方案进行审核并出具正式的审核意见。
三成果文件
1中标人在设计过程中提交的设计文件应包括文本图件及计算机文件。计算机文件 含所有成果文件,用 PhotoshopPowerPointWordAutoCAD 软件制作,提供备份光盘 1 份。招标人有权无偿使用设计成果。
2中标单位中标后需向招标人提供并不限于方案文本方案电子文件等全套施工图 8 套含招标内容中各专业施工图电子文件份设计概算书等招标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成果资料。具体份数要求必须满足招标人需求。
五其他
1本工程采用的主要技术规范: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执行。
2设计单位后期根据甲方和主管部门要求须无条件进行优化调整。所有设计成果必须经招标人认可并通过评审,在工程建设完成之前所做的任何修改将不另行增加费用。请投标人自行考虑该部分费用,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3该地块容积率1.2,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具体规划设计以自规部门要求为准。
4中标人须在中标后按照要求进行项目团队配备,且配备的人员须得到招标人的认可。否则招标人有权处以违约金直至解除合同。
第六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GF20150209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
房屋建筑工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说 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对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F-2000-0209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设计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设计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房屋建筑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
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参照使用,可适用于方案设计招标投标队伍比选等形式下的合同订立。
示范文本适用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设计室外工程设计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工程设计及住宅小区工厂厂前区工厂生活区小区规划设计及单体设计等,以及所包含的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各类管网管线设计景观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及建筑装饰道路消防智能安保通信防雷人防供配电照明废水治理空调设施抗震加固等等工程设计活动。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设计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规划占地面积: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地上约 平方米,地下约 平方米地上 层,地下 层建筑高度 米。
4.建筑功能: 等。
5.投资估算:约 元人民币。
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1.工程设计范围: 。
2.工程设计阶段: 。
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 。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三工程设计周期
计划开始设计日期:年月日。
计划完成设计日期:年月日。
设计总周期 个日历天内完成。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日历天内完成深化设计
2深化设计确定后, 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并配合图审。
备注:中标单位在招标人规定的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因中标单位原因每延误一天,从设计费中扣除3000元/天违约金。延期达到50%及以上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赔偿一切损失。
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
1.合同价格形式: 单价合同
2.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其中:综合单价为 ,设计费用以中标综合单价最终建筑面积作为该项目的结算总价最终面积未确定前,建筑面积暂按27.22万平方米计算,最终建筑面积以施工图审查文件为准。
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发包人代表: 。
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2通用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5发包人要求
6技术标准
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副本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正本 份副本 份,设计人执正本 份副本 份。
发包人: 盖章 设计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码: 纳税人识别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间: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见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与解释
1.1.1合同
1.1.1.8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投标文件及其附件专用条款的补充条款 双方洽商的变更协议或补充协议等双方来往函件 。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
1.4 技术标准
1.4.1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 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 。
1.4.2 国外技术标准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的提供方: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份数: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时间: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费用承担: / 。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3通用合同条款4中标通知书如果有5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6发包人要求7技术标准8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9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
1.6 联络
1.6.1 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3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6.2 发包人和设计人联系信息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发包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发包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
设计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设计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设计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设计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
1.8 保密
保密期限: 未经发包人同意,设计人无论何时均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文件等资料信息泄露给第三方 。
2. 发包人
2.1 发包人一般义务
2.1.3 发包人其它义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供项目设计所需的基础资料 。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职 务: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人对本项目设计过程中的设计进度及相关协调工作等进行监督和检查。但涉及工程设计费用变更的确认需发包人盖章方为有效 。
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当提前 7 天书面通知设计人。
2.3 发包人决定
2.3.2 发包人应在7天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
3. 设计人
3.1 设计人一般义务
3.1.1 设计人 需 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
3.1.3 设计人其他义务: 设计人负责本项目各阶段设计文件向有关管理部门的送审报批工作,并负责将报批结果书面通知发包人,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和承诺安排设计人员实施备案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和竣工验收以及国家规定规范内所有设计成果和服务等与本项目相关一切设计内容及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 。
3.2 项目负责人
3.2.1 项目负责人
姓 名:
执业资格及等级:
注册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设计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按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有招标内容 。
3.2.2 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 7 天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 项目负责人或设计人员变更必须经发包人批准,除因重病或重伤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辞职的发生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不能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无能力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建设单位要求更换的被责令停止职业资格的因犯罪被羁押或判刑的死亡的等原因外,原则上不得变更。其中,亡故的需提供公安部门开具的死亡证明重大疾病的需提供三甲及以上医院证明出国辞职等原因提出变更的,除需提供相关证明外,须缴纳10万元违约金,否则不得变更。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或设计人员必须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投标承诺配备的同等条件人员,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变更审批程序。 。
3.2.3 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 3 天内更换项目负责人。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 设计人必须承担给发包人造成的各项损失,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所有责任和损失由设计人承担。
3.3 设计人人员
3.3.1 设计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合同签订后7天内 。
3.3.3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设计人员的违约责任: 设计人必须承担给发包人造成的各项损失,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所有责任和损失由设计人承担 。
3.4 设计分包
3.4.1 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设计分包的工程包括:未经发包人书面许可,一律不得分包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
3.4.2设计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经发包人确认的专业工程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允许分包的,其分包合同须报建设单位备案 。
3.4.3 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有关分包人资料包括: / 。
3.4.4 分包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 / 。
3.5 联合体
3.5.4 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 / 。
5. 工程设计要求
5.1 工程设计一般要求
5.1.2.1 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 / 。
5.1.2.2 工程设计适用的技术标准: 专业设计规范及发包人要求 。
5.3 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
5.3.3 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定: 必须满足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和施工要求,不得要求发包人对图纸进行二次深化设计 。
5.3.5 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 按国家相关规范文件执行 。
6. 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
6.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
6.1.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的时间: 按发包人要求执行 。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应包括的内容: 按发包人要求执行 。
6.1.2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在收到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7日内 。
6.3 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6.3.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其他情形: / 。
设计人应在发生进度延误的情形后 2 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该情形后 1 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
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 3 天内进行审查并书面答复。
6.5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
6.5.2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 无 。
7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
7.1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
7.1.2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交电子版设计文件的具体形式为: 提供可编辑的CAD等格式,具体要求按发包人要求提供 。
8. 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8.1 发包人对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限不超过 15 天。
8.3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 7 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程设计文件。
8.4 工程设计审查形式及时间安排: 根据发包人时间安排,发包人举行专项评审会议,由设计人进行专项汇报 。
9.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9.1 发包人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便利条件的内容包括: / 。
9.2 设计人应当在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审查合格后 设计成果汇报交底施工指导和服务验收保修期服务等发包人需要的 时间内提供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10. 合同价款与支付
10.2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中标单价结算时不予调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由设计人自行考虑并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
10.3 预付款
10.3.1 预付款的比例
预付款的比例 / 。
10.3.2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的支付时间: / ,但最迟应在开始设计通知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 / 天前支付。
10.4进度款支付
1签订合同并完成初次方案提报并审查通过后,支付至合同款价的10%
2方案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和主管部门审批后,支付至合同款价的35%
3施工图完成并通过图审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至合同价款的100%。。
11. 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
11.5 设计人应于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发生后 3 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应在该事项发生后 3 天内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
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 5 天内,予以书面答复。
12. 专业责任与保险
12.2 设计人 需 有发包人认可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
13. 知识产权
13.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属于发包人,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上述文件。
13.2 关于设计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属于发包人 。
关于设计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设计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上述文件。
13.5 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由设计人自行承担 。
14. 违约责任
14.1 发包人违约责任
14.1.1 发包人支付设计人违约金: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因非设计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支付任何费用。
14.1.2 发包人逾期支付设计费的违约金: 无 。
14.2 设计人违约责任
14.2.1 设计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按合同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及经济赔偿 。
14.2.2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 中标单位在招标人规定的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设计任务,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后期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因设计人自身原因,导致设计进度含节点进度延误,每延期一天,从设计费中扣除3000元/天违约金,延期达到50%及以上时,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招标人有权追究中标人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的上限: 全额履约保证金 。
14.2.3 设计人设计文件不合格的损失赔偿金的上限: 合同金额 。
14.2.4设计人工程设计文件超出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比例的违约责任: 。
14.2.5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有权解除分包合同和本合同,且设计人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由发包人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
15. 不可抗力
15.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政府及主管部门政策性行为 。
16. 合同解除
16.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3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 180 天。
17. 争议解决
17.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
17.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执行通用条款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
评审所发生的费用承担方式: 执行通用条款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17.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事项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17.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
1向 滁州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项目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18. 其他
18.1本合同文本未尽事宜,由合同签定双方在发生时具体商定。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一
资信证明文件
投标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一:资信证明文件目录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2诚信投标承诺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企业资质证书
5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注册证书另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执业注册信息的网站截图
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含官网在线打印件,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同一人担任不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该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提供本人在其他公司任法定代表人的营业执照及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暂未缴纳养老保险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7资信评审证明和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
8资信评审业绩荣誉清单一览(格式自拟。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建造师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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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签章
年 月 日
2.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编号投标文件,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评审答疑签订合同以及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投标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签章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采用本授权委托书
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 没有下列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我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且未被移除的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5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6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7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8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9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全市范围内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本行政区域内房建和市政建设项目投标。若招标文件对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有上述1-9项信誉要求,在此一并承诺我公司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没有上述1-9项情形
七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八保证中标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若有分包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九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建设单位违约处罚
十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十一如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无其他尚未完工以竣工交工完工验收报告等手续为准项目或在已中标项目以发放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担任项目经理建造师情形。如有,项目在滁州市区域内的,接受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等处理项目在滁州市区域外的,保证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第一日起开始计算7日内,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接受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等处理本项目不采用
十二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依法进行投诉。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十三如我公司中标,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及国家住建部和人社部关于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建市201918号的规定,总承包单位对所承建的工程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负总责,对建筑工人实行实名制管理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建筑工程承包单位必须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建设单位在支付工程款时,应将人工费部分按规定汇入建筑工程承包单位的农民工工资专户,由建筑工程承包单位按劳动合同约定,通过农民工工资专户按月足额将工资发放给建筑工人
十四我公司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不是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在滁州市区域内办理过项目经理建造师变更备案手续的原项目经理建造师。本项目不采用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或者中标资格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二
技术标文件
投标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二:技术标目录
1技术标评审所需资料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三
商务标文件
投标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三:商务标目录
1投标函
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1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
1根据你方招标项目编号为 的 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 币种,金额单位 设计费单价人民币 元/平方米 承包承担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承诺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中所有条款。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派出 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保证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工作内容,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日历天内完成深化设计,深化设计确定后 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并配合图审。
4随本投标书,我方同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如果我方在本投标书有效期内撤销投标书,或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书,或自行转标,贵单位有权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另选中标单位。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退还。
6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7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120日历天。
8我单位提供如下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地址,确认本项目相关法律文书均通过提供的以上地址送达,相关文书只要发送至以上电子邮箱地址即视为送达,投标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9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函以本投标函为准,系统中原投标函不作要求。
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有
第八章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
我单位对 滁州市科技创新谷设计项目 招标文件进行确认。
招 标 人:滁州市鑫通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0550-3518307
签章
2023年6月21日
招标代理机构: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关勤勤
联系电话:0550-351959018909605753
签章
2023年6月21日
附件1 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
一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的范围和查询渠道
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对存在下列失信行为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经理建造师实施联合惩戒,禁止参与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一工程建设项目
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3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chuzhou.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4由竞争主体进行承诺,不进行现场网上信用查询的失信行为:
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的单位和个人
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在限制其参加全市范围内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期限内的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在限制其参加本行政区域内房建和市政建设项目投标的期限内的。
二政府采购项目
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3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4由竞争主体进行承诺,不进行现场网上信用查询的失信行为:
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的单位和个人。
二在开评标活动中的查询程序
1实行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的项目,由项目单位代理机构对入围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经理建造师是否存在上述要求查询的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若核查结果与投标人承诺不一致,则提交评标委员会取消其入围资格,依次进行替补,并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评审结论以核查后入围的结果重新计算最终评标基准值。
2不实行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的项目,由项目单位代理机构对评审最终得分排序前3名含的预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经理建造师是否存在上述要求查询的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若核查结果与投标人承诺不一致,则提交评标委员会取消其预中标候选人资格,依次替补,并再次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核查结果不改变原评标基准值。
3项目单位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当做好信用查询结果截图和记录留存。
4交易中心见证人员对预中标候选人信用查询结果进行复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按规定程序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5结果公告须提供有评标委员会代理机构及交易中心现场见证人员查询记录三方签字表方可发布。
三相关要求
1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竞争主体根据上述范围查询的内容进行自查并承诺,出具诚信投标承诺书诚信投标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自查并承诺内容并注明承诺日期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内。
经核查,竞争主体在承诺日期之前没有承诺日期的以资格审查日或开标日之前有上述失信行为进行虚假承诺的,将视作不诚信行为,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及代理机构应当及时报告公共资源监管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2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判定依据为各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中规定的行为按附件2执行。
3资格预审的项目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查询为准资格后审的项目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查询为准。
附件2 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
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判定依据为各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中规定的行为。下面将部分类别的严重失信行为列举如下:
一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一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3起及以上造成人员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二未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擅自开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
三发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职业病危害严重超标,不及时整改,仍组织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的
四采取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监管监察的
五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仍然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
六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七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生产和使用的
八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超层越界开采以探代采行为的
九发生事故后,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伪造有关证据资料,妨碍对抗事故调查,或主要负责人逃逸的
十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报告或证明,违规转让或出借资质的。
依据: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49号第二条
二环境保护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一因为环境违法构成环境犯罪的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按规定通过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的
三建设项目环保设施未建成环保措施未落实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
四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
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
六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水污染物,或者通过私设旁路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七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向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
八环境违法行为造成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的
九环境违法行为对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功能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
十违法从事自然资源开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其他开发建设活动,造成严重生态破坏的
十一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
十二被环保部门挂牌督办,整改逾期未完成的
十三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拒绝阻挠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现场检查的
十四违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对重污染天气响应不力的。
依据: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环发2013150号
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一违反法律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
二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法律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 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三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 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
四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 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
五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六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法律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 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 情况的
九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 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
十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法律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 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
十一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协议的
十二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擅自提高采购标准,以不合理的条件 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 人进行协商谈判,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或者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等情形的
十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存在与供应商 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 他不正当利益,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或者开标前泄露标底等情形的
十五采购人对应当实行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行集中采购的
十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法律规定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的
十七供应商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 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 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 他不正当利益,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或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情形的
十八疫苗生产企业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第二类疫苗的
十九存在其他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行为的。
依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
四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一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
二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且拒不整改的
三应缴纳社会保险费却拒不缴纳的
四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费款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的
五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参加申报社会保险和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或社会保险待遇的
六非法获取出售或变相交易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的
七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违反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定的
八拒绝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对事故和问题进 行调查核实的拒绝接受或协助税务部门对社会保险实施监督检查, 不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相关各项资料的
九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依据: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704号
五建筑市场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一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企业资质的
二发生转包出借资质,受到行政处罚的
三发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
四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认定为拖欠工程款,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参照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对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加强监管。
依据: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
六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
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三年内受到财政部门作出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一三万元以上罚款 二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三在一至三年内禁止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四撤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仅针对政府采购法第78条修改前作出的处罚决定。
依据:关于报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通知财办库2014526号
七水利建设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一1年内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扣分达到20分的
二重点关注名单公开期满后仍不整改的
三存在以下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工程质量,以及特别严重违规行为之一的:
1.发生重大特大质量或安全事故,并负有直接责任的
2.在单位公开信息工程相关技术成果和工程建设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3.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合同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经处理后仍影响工程正常使用或减少工程使用寿命的
4.违反规定施工,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且拒不修复的
5.被证实恶意制造工程质量缺陷或质量隐患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或社会危害较大的。
四存在以下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行为之一的:
1.不按合同约定,恶意拖欠承包人项目款的
2.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公开虚假信息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等级证书的
3.出借借用资质证书,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或借用他人名义等弄虚作假方式承揽业务的
4.未取得相应资质或超越资质证书核定范围营业范围承揽业务的
5.操纵招标过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6.与招标人或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7.以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8.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
9.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业务的
10.弄虚作假,以欺诈手段降低工程或设备质量的
11.单位行贿受贿,受到刑事处罚的
12.逃税骗税恶意逃废债务的
13.参与非法集资,受到刑事处罚的
14.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合同欺诈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
15.虚构工程项目,套取资金的
16.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
17.发生社会公共事件,影响较大,并负有直接责任的。
五存在以下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公信力行为之一的:
1.发生事故拒绝接受调查或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
2.拒不执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的
3.拒不执行仲裁法院判决结果的。
六被相关联合惩戒部门列入黑名单,符合联合惩戒措施的。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市场主体黑名单列入标准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附件。
依据: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水建设2019307号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水建设2019306号
未列出的其他类别严重失信行为,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根据各类别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