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鞍山南台监狱建造监狱钢网墙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辽宁省鞍山南台监狱的委托,对辽宁省鞍山南台监狱建造监狱钢网墙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
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内容:项目名称:辽宁省鞍山南台监狱建造监狱钢网墙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NZC
********633
采 购 人:辽宁省鞍山南台监狱
预算金额:人民币45万元
采购内容:监狱钢网墙(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及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 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一)报名必须提供的有效证件:
1. 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
3. 经年检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以上证件原件查验后返还,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初审仅限于发售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二)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2015年10月20日至2015年10月2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地点: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三)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可提供电子文档。如需邮寄,另加邮寄费50元。)
五、资格审查: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采购项目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资格证明文件,并提供原件以备审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5年10月27日14:00时,在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按时到达。
七、本项目有关的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辽宁省鞍山南台监狱
采购人地址:辽宁省海城市
采购代理机构: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141号
联 系 电 话:
****-*******联系人:尹 铭、李晨曦
开户名称: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鞍山分行营业部
行 号:
********0041
银行账号:
****************2780
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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