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硬化及绿化、亮化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道路硬化及绿化、亮化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编号:XCHSZ*******

  新昌县回山镇集镇回山村道路硬化及绿化、亮化建设工程,已经新农村办(2015)12号文件批准立项。为顺利推进项目建设,经村两委会研究决定,委托回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回山镇集镇回山村道路硬化及绿化、亮化建设工程

  2.招标单位:回山镇回山村

  3.工程地点:

  (1)、放家湾等道路硬化;

  (2)、市场畈道路等道路两边绿化、美化;

  (3)、市场畈道路边亮化。

  4.工程内容:

  (1)、道路硬化约2500 m2,计款23.41万元。其中:水管站后约260 m2(老路新浇筑)单价为125元/ m2,计3.25万元;其他约2240 m2,单价为90元/m2(含平整),计款20.16万元。

  (2)、道路两边绿化美化约1000 m2,计款7.3万元,其中路沿石辅设约800m,单价60元/m,计4.8万元;绿化1000 m2,单价25元/ m2(不含花木),计2.5万元。

  (3)、亮化安装高杆路灯5盏,单价4500元/盏,计款2.25万元。

  注:1、道路硬化厚度16公分,水泥标号C25标准,所有工程款项按实际实量结算;2、绿化美化根据甲方要求按实际结算,路沿石材质要求达到沙溪镇花岗岩石同等标准;3、高杆路灯样式需与市场畈道路边已装高杆路灯一致。

   5.总工程款:总工程款预算为32.96万元(含税)。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按实结算。

  6.工程招标方式:工程以让率方式招标,费率下浮为8%--12%。

  7.工程期限:2015年12月10日前完成。

   8.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壹万元整、履约保证金为叁万元整。

   9付款办法:工程验收合格,上拨款到位一星期后支付实际工程款的50%,其余50%工程款两年内付清。工程保质期为一年,工程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中标者无偿修复。

  10.工程质量: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如验收不合格,则不付款。

  11、其他事项:招标人应保证中标人正常施工,中标人应严格按有关操作规程施工,防止事故发生,如发生事故,一切责任、损失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所需工具、机械设备自备,施工人员的住宿、膳食自理。

  二、申请对象:

  凡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施工企业,县外企业须带县建管局备案证明,所派建造师具备相应资质,并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上述要求的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三、申请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2日上午8:30-11:00;

  2.地点:回山镇公共交易中心报名室。

  3.招标及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3日下午14:00,地点在回山镇公共交易中心开标室。

  四、申请手续:

  1.须提供企业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县外企业备案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员证、市政公用注册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等复印件,还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办理的需提交全权授权委托书)。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费为人民币200元,不退。逾期、经办人不到场则不予受理。同时在报名时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现金),(已办理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不需另行缴纳,但须提交有效已缴纳发票复印件); 中标者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现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前缴入镇农经站村账户;不中标者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现金)在开标结束后退还(不计息)。如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内缴纳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则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联系人:杨国荪、联系电话:139*****307

  杨达源、联系电话:137*****218

   回山镇回山村村民委员会

   回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0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路 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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