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浑南区水质检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年浑南区水质检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3年浑南区水质检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06-21 至 2023-06-28
撰写单位: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撰写人: 孙艺菲
(2023年浑南区水质检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浑南区水质检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0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
项目名称:2023年浑南区水质检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60,000.00
最高限价(元):875,630
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提升我区水环境质量,按照浑南区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浑水防办【2023】第14号《浑南区碧水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2013年10月2日国务院令第641号)、《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以及区环保局水体水质检测计划,结合我区实际,区水务事务服务中心拟定了《浑南区水体、水质检测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 水体、水质检测范围

1、 按照排水许可证审批要求,对驻区单位接入市政排水管网水质进行检测;非定期对全区排水接入点进行水质情况抽检;

2、 对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检测;

3、 对河流断面水体检测;

4、对出现不达标点位,临时增加水质抽检及复检工作。

二、水体、水质检测频率

按照检测范围,结合近年运行情况,完成此项工作全年约需进行744次水质检测工作。

1、经与区审批局沟通,预计2023年约50家驻区单位接入市政排水管网,接入管网正式排水后进行一次检测,排水后半年内进行一次复测,全年计划检测驻区单位接入市政排水管网100次;

全区重点区域内共有污水支线点位约900处,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对影响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事项进行审查的要求,计划非定期按照10%比例进行抽检,约90次/年;

全区重点区域内共有雨水接入点位约1300处,其中疑是雨污混接点位约200余处,计划对以上点位进行排检,200次/年;

全年水质检测约390次。

2、 依据《浑南区碧水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区环保局水体水质检测计划,现运行的污水处理站共45座,按照一个季度检测一次计算,全年累计需检测180次;我区污水处理厂7座,按照一个月检测一次,全年累计需检测84次;合计全年累计需检测264次。

3、 依据《浑南区碧水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区环保局水体水质检测计划,河流断面水质检测按照一个月一次,我区国考断面1处,市考断面3处;全年累计检测60次/年。

4、 对临时发现的不达标点位增加检测,预计30次/年。

三、水体、水质检测标准

1、 驻区单位排水接入点水质检测标准

执行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辽宁省环境保护局联合下发的DB21/1627-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详见双方签订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21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6月28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0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区新硕街1-1号浑南政务服务中心2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 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浑南区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3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lngcxmzb@163.com
开户行: 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061*****0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佟泽洋 孙艺菲
电 话: 024-********/********

标签: 浑南区水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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